国产草草浮力影院|亚洲无码在线入口|超碰免频在线播放|成人深夜视频在线|亚洲美国毛片观看|69无码精品视频|精品有码一区二区|69式人人超人人|国产人人人人人操|欧美久久天天综合

網(wǎng)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wǎng)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chǎn)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chǎn)糾紛
知識產(chǎn)權 公司股權 經(jīng)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 交通事故 » 合肥交通事故律師案例 » 正文
(2016)魯1603民初123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日期:2020-02-03   閱讀:

呂春哲與李炳星、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文書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審理法院: 沾化縣人民法院
案  號: (2016)魯1603民初123號

審理經(jīng)過

原告呂春哲訴被告李炳星、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濱州中心支公司(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李汝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7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呂春哲及其委托代理人譚洪軍、被告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高清潭、被告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委托代理人耿冬冬、被告李汝星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李炳星經(jīng)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

原告呂春哲訴稱,2015年7月13日11時,被告李炳星駕駛車牌號為魯M×××××重型半掛牽引車(車主為第二被告無棣運輸有限公司)沿馮利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白家橋以西向北轉(zhuǎn)彎時,與由東向西行駛的呂春哲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原告受傷,兩車損壞的事故。濱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被告李炳星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承擔次要責任。事故造成原告住院9天,花去醫(yī)療費近5000余元,并構成十級傷殘,給原告身心及精神造成較大痛苦。李炳星駕駛的魯M×××××重型半掛牽引車在第三被告處投有交強險和商業(yè)險,第三被告應當在保險承保范圍內(nèi)承擔責任。原被告就損失調(diào)解未果,故訴至法院,望依法判令:各被告共同賠償原告各項損失計50000元;第三被告在保險承保范圍內(nèi)承擔責任;訴訟費由被告方承擔。訴訟內(nèi),原告呂春哲將訴訟請求數(shù)額變更為108671.8元。

被告辯稱

被告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辯稱,事故發(fā)生時,李炳星駕駛的車輛掛靠于我公司運營,李炳星系受李汝星雇用,李汝星是該車的實際車主,該車輛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一份、第三者責任險一份,限額為100萬元,并投有不計免賠,因事故發(fā)生在保險期間,原告合理合法的損失應由保險公司賠付,我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被告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辯稱,根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記錄,涉案車輛駕駛員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系未取得該涉案車輛的駕駛資格,我公司在本案中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根據(jù)相應法律法規(guī),我公司在核實原告的證據(jù)后,可在交強險限額內(nèi)墊付原告合理的損失,并保留追償?shù)臋嗬?。本案的訴訟費、鑒定費等間接損失我公司不予承擔。

被告李汝星辯稱,我是事故車輛的實際車主,事故發(fā)生時李炳星是我雇用的司機,魯M×××××掛靠于第二被告處。事故發(fā)生后,在交警隊繳納事故押金10000元。

被告李炳星未予答辯。

本院查明

經(jīng)審理查明,2015年7月13日11時,李炳星駕駛車牌號為魯M×××××重型半掛牽引車沿馮利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白家橋以西向北轉(zhuǎn)彎時,與由東向西行駛的呂春哲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致呂春哲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濱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認定李炳星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上路行駛且轉(zhuǎn)彎車輛未讓直行車輛先行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呂春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事故發(fā)生后,呂春哲在濱州市××區(qū)中醫(yī)院住院治療,共住院8天,支付住院醫(yī)療費4922.9元。訴前,呂春哲委托濱州市人民醫(yī)院法醫(yī)司法鑒定中心對其傷殘等級、護理期限及人數(shù)、治療終結時間等事項進行鑒定。該機構作出的濱州市人民醫(yī)院法醫(yī)司法鑒定中心[2015]臨鑒字第354號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1.被鑒定人呂春哲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肱二頭肌斷裂,術后改變,其傷殘為十級。2.住院期間2人護理,院外需1人護理1個月。3.治療終結時間為3個月。呂春哲支出鑒定費2080元。訴訟內(nèi),被告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對上述鑒定提出異議并申請重新鑒定。在本院技術部門主持下,雙方共同選定博興縣中醫(yī)醫(yī)院法醫(yī)司法鑒定所作為上述鑒定事項的鑒定機構。2016年3月31日,博興縣中醫(yī)醫(yī)院法醫(yī)司法鑒定所作出博興司法鑒[2016]臨鑒字第13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1.被鑒定人呂春哲因遭車禍受傷,致左側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左上臂外傷、肱二頭肌斷裂,上述損傷后遺癥構成道路交通事故十級傷殘。建議:2.被鑒定人呂春哲終結治療時間為傷后90天。3.被鑒定人呂春哲住院期間護理2人,出院后護理1人30天。呂春哲因此次鑒定需CT檢查,支出門診費600元。

另查明,魯M×××××重型半掛牽引車實際車主為李汝星,該車掛靠于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并在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商業(yè)三者險),其中交強險保險合同約定責任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商業(yè)三者險保險合同約定責任限額為1000000元,并投不計免賠特約險。本案交通事故發(fā)生于上述保險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李炳星為李汝星雇傭的司機。

再查明,呂春哲事故發(fā)生時已滿43周歲,自2013年至事故發(fā)生時在河口××××路福國酒水商行工作,月工資3000元。呂春哲妻子蔣麗,女兒呂夢鑫、呂夢婷、呂夢真經(jīng)常居住地均為東營市河口區(qū)河口街道辦事處四扣村。呂春哲女兒呂夢鑫、呂夢婷、呂夢真事故發(fā)生時分別已滿5歲、10歲、12歲,呂春哲親屬呂炳元住山東省無棣縣佘家巷鄉(xiāng)西李村172號。

上述事實有原告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住院病歷、住院費票據(jù)、門診費票據(jù)、病人費用明細單、診斷證明書、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費發(fā)票、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學校就讀證明、誤工證明、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交強險保單復印件、商業(yè)三者險保單復印件、李炳星駕駛證、魯M×××××行駛證復印件、證人證言及原被告的當庭陳述予以佐證,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對公民人身權利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應當根據(jù)治療情況賠償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因傷致殘的,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公安交警部門依據(jù)主要證據(jù)及相關交通法律法規(guī),認定李炳星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呂春哲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該認定并無不當,本院對該交通事故認定結論予以采信。李炳星系李汝星雇傭的司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之規(guī)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币虼?,被告李汝星應對呂春哲所受損失按照事故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李炳星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又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guī)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yè)保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yè)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jù)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guī)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yōu)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本案原告呂春哲之損失應由被告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在交強險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該公司根據(jù)商業(yè)三者險保險合同和上述法律規(guī)定按照70%責任比例予以賠償。仍不足部分,由被告李汝星與本案事故車輛營運的被掛靠單位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責任比例承擔70%的連帶賠償責任。

根據(jù)原被告的訴辯意見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認原告呂春哲各項損失如下:1.醫(yī)療費5522.9元。原告呂春哲因接受救治支付住院醫(yī)療費4922.9元,因司法鑒定需要支出門診醫(yī)療費600元,共計醫(yī)療費5522.9元。2.住院伙食補助費240元。參照本地司法實踐,住院伙食補助費按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計算,原告住院8天,其住院伙食補助費為240元(30元/天×8天);3.誤工費9000元。參考住院病案及司法鑒定意見確認原告呂春哲誤工時間為90天。原告呂春哲事故發(fā)生時在河口××××路福國酒水商行工作,月工資3000元,故其誤工費應按100元/天標準計算,應計算為:90天×100元/天=9000元;4.護理費2731.94元。原告主張住院和治療期間由其妻子蔣麗、親屬呂炳元護理,屬合理主張。原告未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護理人員蔣麗、呂炳元實際減少收入的情況,其護理費應按照59.39元/天標準計算,結合原告的住院時間、診斷的傷情及司法鑒定意見,其護理時間確定為38天且院內(nèi)8天護理人員為2人、院外30天護理人員為1人,其護理費為2731.94元(59.39元/天×8天×2人+59.39元/天×30天×1人);5.交通費300元。原告因傷住院治療并進行司法鑒定,結合其就醫(yī)地點、時間、護理人數(shù),本院酌定交通費300元;6.殘疾賠償金74899.8元。原告呂春哲事故發(fā)生時已在河口××××路福國酒水商行工作一年以上,其主要收入來源為工資收入,原告主張其殘疾賠償金按照城鎮(zhèn)居民標準計算較為合理,應予支持。根據(jù)司法鑒定意見,原告呂春哲傷殘程度為交通事故十級傷殘,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附錄B.1之規(guī)定,確定賠償系數(shù)為10%。故原告的殘疾賠償金采用上一年度山東省城鎮(zhèn)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其殘疾賠償金為63090元(計算方式31545元×10%×20年);呂春哲女兒呂夢鑫、呂夢婷、呂夢真事故發(fā)生時分別已滿5歲、10歲、12歲,且以上三人事故發(fā)生時均在東營市河口區(qū)河口街道辦事處四扣村居住,故原告呂春哲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應按農(nóng)村標準計算,計算為11809.8元[(8748元×10%×13年+8748元×10%×8年+8748元×10%×6年)/2],一并計入原告殘疾賠償金予以賠償;7.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受傷并致殘,這對原告的身體造成了傷害,同時也給原告的精神帶來了痛苦。本院綜合考慮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所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的經(jīng)濟能力等因素,酌情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為1000元;8.鑒定費2080元。根據(jù)中保協(xié)《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鑒定費系間接損失,被告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應由被告李汝星與被告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責任比例承擔70%連帶賠償責任即1456元。

綜上所述,原告上述所受損失應由太平洋財險濱州支公司在魯M×××××重型半掛牽引車投保的交強險醫(yī)療費用限額內(nèi)賠償原告呂春哲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5762.9元;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nèi)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87931.74元。鑒定費2080元,由被告李汝星與被告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按照事故責任比例承擔70%連帶賠償責任即1456元。

綜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濱州中心支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nèi)賠償原告呂春哲93694.64元;

二、被告李汝星與被告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連帶賠償原告呂春哲1456元;

三、駁回原告呂春哲的其他訴訟請求。

以上款項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2473元,由被告李汝星與被告無棣萬德運輸有限公司連帶負擔2165元,由原告呂春哲負擔308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副本,上訴于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人員

審判長郭曉

人民陪審員楊振東

人民陪審員宋忠良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

書記員殷炳倩

書記員張雅楠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丁帥律師
專長:交通事故、傷殘賠償
電話:(微信)15856502022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6502022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