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無為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5)無民二初字第00551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5-09-07
審理經(jīng)過
本院在審理原告無為縣開城鎮(zhèn)人民政府與被告王林平、繆瑞芳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無為縣開城鎮(zhèn)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申請撤回對王林平、繆瑞芳的起訴。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原告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五)項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準許原告無為縣開城鎮(zhèn)人民政府撤回對王林平、繆瑞芳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3320元,減半收取1660元,無為縣開城鎮(zhèn)人民政府承擔。
審判人員
審判員周方榮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書記員
書記員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