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石嘴山市惠農區(qū)人民法院
案號:(2013)石惠民初字第1574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4-10-21
審理經過
本院在審理原告梁平安與被告石嘴山市惠農區(qū)尾閘鎮(zhèn)人民政府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梁平安于2014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原告的撤訴申請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也不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應予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準予原告梁平安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7796元(已減半收?。?,由原告梁平安負擔。
審判人員
審判員王愛娣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
書記員羅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