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全南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5)全民一初字第88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5-03-25
審理經過
原告全南縣金龍鎮(zhèn)人民政府訴被告康菊香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11日受理后,原告全南縣金龍鎮(zhèn)人民政府于2015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原告全南縣金龍鎮(zhèn)人民政府申請撤訴符合自愿原則和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準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果
準許原告全南縣金龍鎮(zhèn)人民政府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194元,減半收取1097元,由原告全南縣金龍鎮(zhèn)人民政府承擔。
審判人員
審判長譚夢薇
人民陪審員賴蘭耀
人民陪審員黃偉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
代理書記員劉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