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草草浮力影院|亚洲无码在线入口|超碰免频在线播放|成人深夜视频在线|亚洲美国毛片观看|69无码精品视频|精品有码一区二区|69式人人超人人|国产人人人人人操|欧美久久天天综合

網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糾紛
知識產權 公司股權 經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案例 » 正文
(2016)鄂0982刑初75號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   日期:2022-11-04   閱讀:

審理法院: 安陸市人民法院

案  號: (2016)鄂0982刑初75號
案件類型: 刑事
案  由: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裁判日期: 2016-05-24
合 議 庭 :  毛翠娥陳小濤
審理程序: 一審

審理經過

湖北省安陸市人民檢察院以安檢公訴刑訴(2016)4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蔣某1、吉某2、吉某3、吉某、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董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于2016年3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6年5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湖北省安陸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胡偉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蔣某1、被告人吉某2及其辯護人殷成洪、被告人吉某3、吉某、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董某到庭參加訴訟?,F(xiàn)已審理終結。

一審請求情況

湖北省安陸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前后,在貴州省貴陽市出現(xiàn)所謂“連鎖經營”以“國家西部大開發(fā)需要大批資金投資,投資后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國家扶持,暗箱操作,兩至三年可賺1040萬元(簡稱‘1040陽光工程’)”等做虛假宣傳,誘騙親戚、朋友等加入并發(fā)展成員從事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按照“五級三晉”制組成層級,五級就是實習業(yè)務員(申購1-2份)、組長(申購3-9份)、主任(申購10-64份)、經理(申購65-599份)、老總(申購600份及以上),三晉就是從業(yè)務員做到10-64份就晉升為主任,從主任做到65-599份就晉升為經理,從經理做到600份以上就晉升為老總。新加入人員繳納3800(包含500元的禮品費)申購1份,獲得資格加入到該傳銷組織中成為實習業(yè)務員,繳納69800元(包含500元的禮品費)申購21份,獲得發(fā)展下線人員的資格。每名參與人員只能發(fā)展3名下線人員,并從三代內的下線人員繳費中按一定比例獲取返利,下線人員申購的份額計入上線人員的總份額中。

被告人蔣某1自2010年7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蔣娟娟、嚴望蘭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蔣某1層級為24級,線下人員共有566人。

被告人吉某2自2011年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吉某3、黃四清、陳聰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吉某2層級為21級,線下人員共有271人。

被告人吉某3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吉俊峰、黃桃蓮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吉某3層級為20級,線下人員共有220人。

被告人吉某自2011年12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何某、李艷、李祖安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吉某層級為18級,線下人員共有115人。

被告人何某自2012年9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楊某甲、楊江華、鄧小彪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何某層級為17級,線下人員共有107人。

被告人黃某乙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殷惠惠、陳月蓮兩條線及自己虛擬艾文志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黃某乙層級為16級,線下人員共有105人。

被告人楊某甲自2012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劉黎黎、彭月照、黃海洲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楊某甲層級為16級,線下人員共有94人。

被告人黃某丙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黃玉梅、黃紅梅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黃某丙層級為14級,線下人員共有93人。

被告人陳某自2012年2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朱子強、陳麗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陳某層級為12級,線下人員共有89人。

被告人董某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何麗輝、何智輝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董某層級為7級,線下人員共有29人。

湖北省安陸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蔣某1、吉某2、吉某3參與“1040陽光工程”進行傳銷活動,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吉某、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董某參與“1040陽光工程”進行傳銷活動,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吉某3、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董某主動投案,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蔣某1、吉某2、吉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蔣某1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吉某2當庭自愿認罪。

一審答辯情況

被告人吉某2辯護人辯稱,1、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吉某2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沒有疑異;2、被告人吉某2具有坦白行為,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3、被告人吉某2認罪態(tài)度好,確有悔改表現(xiàn),要求從輕處罰,判處緩刑。

被告人吉某3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吉某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何某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黃某乙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楊某甲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黃某丙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陳某當庭自愿認罪。

被告人董某當庭自愿認罪。

本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2010年前后,在貴州省貴陽市出現(xiàn)所謂“連鎖經營”以“國家西部大開發(fā)需要大批資金投資,投資后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國家扶持,暗箱操作,兩至三年可賺1040萬元(簡稱‘1040陽光工程’)”等做虛假宣傳,誘騙親戚、朋友等加入并發(fā)展成員從事傳銷活動。該傳銷組織按照“五級三晉”制組成層級,五級就是實習業(yè)務員(申購1-2份)、組長(申購3-9份)、主任(申購10-64份)、經理(申購65-599份)、老總(申購600份及以上),三晉就是從業(yè)務員做到10-64份就晉升為主任,從主任做到65-599份就晉升為經理,從經理做到600份以上就晉升為老總。新加入人員繳納3800(包含500元的禮品費)申購1份,獲得資格加入到該傳銷組織中成為實習業(yè)務員,繳納69800元(包含500元的禮品費)申購21份,獲得發(fā)展下線人員的資格。每名參與人員只能發(fā)展3名下線人員,并從三代內的下線人員繳費中按一定比例獲取返利,下線人員申購的份額計入上線人員的總份額中。

被告人蔣某1自2010年7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蔣娟娟、嚴望蘭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蔣某1層級為24級,線下人員共有566人。

被告人吉某2自2011年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吉某3、黃四清、陳聰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吉某2層級為21級,線下人員共有271人。

被告人吉某3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吉俊峰、黃桃蓮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吉某3層級為20級,線下人員共有220人。

被告人吉某自2011年12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何某、李艷、李祖安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吉某層級為18級,線下人員共有115人。

被告人何某自2012年9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楊某甲、楊江華、鄧小彪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何某層級為17級,線下人員共有107人。

被告人黃某乙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殷惠惠、陳月蓮兩條線及自己虛擬艾文志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黃某乙層級為16級,線下人員共有105人。

被告人楊某甲自2012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劉黎黎、彭月照、黃海洲三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楊某甲層級為16級,線下人員共有94人。

被告人黃某丙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黃玉梅、黃紅梅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黃某丙層級為14級,線下人員共有93人。

被告人陳某自2012年2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朱子強、陳麗兩條線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陳某層級為12級,線下人員共有89人。

被告人董某自2011年11月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直接發(fā)展了何麗輝、何智輝及自己虛擬一條線,三條線又繼續(xù)發(fā)展下線人員。案發(fā)后,經司法鑒定,被告人董某層級為7級,線下人員共有29人。

以上事實有經法庭舉證、質證的下列證據(jù)證明:

1、被告人蔣某1、吉某2、吉某3、吉某、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董某的供述和辯解;2、證人楊某乙的證言;3、安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鑒定意見書等鑒定意見;4、戶籍證明等書證。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所謂“1040陽光工程”是以連鎖經營為名,繳納費用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jù),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被告人蔣某1、吉某2、吉某3繳納費用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積極發(fā)展下線人員,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其下線人員累計達120人以上,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系情節(jié)嚴重。被告人吉某、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董某繳納費用加入該傳銷組織后,積極發(fā)展下線人員,引誘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其線下人員達3級30以人,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關于被告人吉某2辯護人辯稱,被告人吉某2具有坦白行為,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吉某2到案后如實交待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但無證據(jù)證明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故對該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被告人吉某2認罪態(tài)度好,確有悔改表現(xiàn),要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經查,與審理查明事實相符,本院予以采納;要求判處緩刑的辯護意見,經查,不符合緩刑條件,故對該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鑒于被告人吉某3、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董某主動投案,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蔣某1、吉某2、吉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根據(jù)被告人董某的犯罪事實和悔罪表現(xiàn),結合安陸市社區(qū)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查評估意見書“對被告人董某建議適用非監(jiān)禁刑”的調查結論,可依法對被告人董某適用緩刑,但被告人董某應到所在地社區(qū)矯正機關接受社區(qū)矯正,在此期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服從司法行政機關的監(jiān)督和管理,積極參加公益勞動,做一名有益于社會的公民。綜上,對被告人蔣某1、吉某2、吉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五條;對被告人吉某3、何某、黃某乙、楊某甲、黃某丙、陳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六十七條、第二十五條;對被告人董某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第六十七條、第二十五條、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蔣某1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3日起至2021年10月2日止。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二、被告人吉某2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8月6日起至2020年8月5日止。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三、被告人吉某3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止。已扣減原羈押2天。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四、被告人吉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止。已扣減原羈押20天。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五、被告人何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已扣減原羈押2天。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六、被告人黃某乙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已扣減原羈押2天。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七、被告人楊某甲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7日止。已扣減原羈押2天。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八、被告人黃某丙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6日止。已扣減原羈押3天。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九、被告人陳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7日止。已扣減原羈押2天。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繳納。)

十、被告人董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十一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陳小濤

審判員毛翠娥

人民陪審員余志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

書記員王娟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