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光電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認定
(2024)贛0828刑初93號
人民法院案例庫 入庫編號:2025-05-1-232-004
關(guān)鍵詞
刑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單位犯罪/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被告人黃某作為被告單位江西某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光電公司)實際控制人,招聘陳某、覃某等多名員工來公司工作。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間,該公司累計拖欠陳某、覃某等8名員工工資12萬余元。在此期間,某光電公司先后收到政府裝修補貼款73萬元、售賣空調(diào)價款10萬元及其他款項,絕大部分用于公司運營等,未優(yōu)先支付上述員工工資。
2024年2月1日,經(jīng)調(diào)查,江西省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某光電公司下發(fā)《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支付勞動報酬,但該公司仍未予支付。后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先后通過微信、短信方式要求黃某支付勞動報酬、提交整改報告、通知法定代表人到場處理等,黃某等收到上述信息后,仍未支付所欠勞動報酬。
江西省萬安縣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6日作出(2024)贛0828刑初93號刑事判決: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被告單位某光電公司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被告單位某光電公司支付拖欠陳某、覃某等8名員工的工資共計十二萬余元。宣判后,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二款的規(guī)定,單位可以成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主體?!蹲罡呷嗣穹ㄔ宏P(guān)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3號)第九條進一步明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構(gòu)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釋規(guī)定的相應(yīng)個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并對單位判處罰金?!?/p>
本案中,被告單位某光電公司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jīng)有關(guān)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構(gòu)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具體而言,被告單位累計拖欠8名員工工資12萬余元,在拖欠期間收到款項超過83萬元,屬于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的情形。綜合考慮本案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人民法院在對被告單位判處罰金的同時,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定罪處罰,并責令被告單位支付所欠勞動報酬。
裁判要旨
1.對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可以結(jié)合拖欠勞動報酬的數(shù)額與拖欠其間收入款項情況等予以綜合判斷,作出準確認定。
2.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在裁判作出前仍未支付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同時,依法責令行為人支付所欠勞動報酬。
關(guān)聯(lián)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6條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3號)第8條
一審:江西省萬安縣人民法院(2024)贛0828刑初93號刑事判決(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