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發(fā)布日期:2022.07.07
實施日期:2022.07.07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性質文件
節(jié)選自:2022年最高檢發(fā)布6起依法懲治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六:盧某某等人運送他人偷越國境案
——為逃避處罰,采取隱蔽方式分段運送他人偷越國境難逃法網(wǎng)
【關鍵詞】
邊境地區(qū)? 交通運輸行業(yè)? 分段運輸
【要旨】
近年來,通過偷越國(邊)境的方式進入我國務工的外籍人員增多。一些生活在國(邊)境周邊地區(qū)的交通運輸行業(yè)從業(yè)人員,為了牟取高額報酬,按照“蛇頭”安排,組成運送團伙,利用熟悉路卡、路況的職業(yè)條件,從內地至邊境地區(qū)分段運送偷渡人員,為偷渡人員出境提供便利。此類行為助長了偷渡違法犯罪,妨害了國(邊)境管理秩序,應認定為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予以堅決打擊。
【基本案情】
被告人盧某某,男,1987年7月出生,戶籍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崇左市,兼職網(wǎng)約車司機。??
被告人黃某甲,男,1994年7月出生,戶籍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崇左市,汽車司機。??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3年12月出生,戶籍地為陜西省洋縣,汽車司機。
2020年1月,盧某某為了牟取高額報酬,應他人安排,運送沒有合法出入境證件的越南籍務工人員回國,并拉攏黃某甲、李某某和黃某乙、何某某(后兩人已另案處理)等熟悉邊境路線的汽車司機加入運輸團伙。
2020年1月4日下午,盧某某接到張某某(越南籍人員,另案處理)電話,要求其到廣西南寧接送21名無合法出入境證件的越南籍人員返回越南。盧某某便聯(lián)系黃某甲,安排黃某甲于1月5日凌晨到南寧港收費站接10名越南人,盧某某則于同日凌晨到南寧吳圩出口附近接了11名越南人,后二人到崇左市匯合,再由黃某甲、黃某乙運送該21名越南人繞過檢查關卡,于1月5日6時許運送至憑祥市南山物流園,交給黃某甲事先聯(lián)系好的李某某,由李某某轉運給他人接應。當日7時許,李某某駕駛面包車經(jīng)過憑祥市友誼鎮(zhèn)弄懷屯邊境互市點某商貿城附近時被查獲。1月7日,黃某甲向公安機關投案。
2020年1月13日,盧某某接到某微信好友(另案處理)通知,讓其到廣西南寧接送25名無合法出入境證件的越南籍人員返回越南。1月14日凌晨3時許,盧某某聯(lián)系何某某駕車前往廣西南寧某收費站附近接到該25名越南人,由盧某某運送其中的14人,何某某運送其中的11人。盧某某繞過檢查關卡行至憑祥市夏石收費站時被查獲,何某某則躲避檢查,將11名越南籍人員運送到憑祥市綜合保稅區(qū)某高速橋下。后該11名越南籍人員從山路徒步偷越國境回到越南。
【訴訟過程】
2020年1月5日,憑祥市公安局對此案立案偵查,并于同年4月8日移送憑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5月6日,憑祥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盧某某、黃某甲、李某某以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提起公訴,對3人均提出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量刑建議。同年5月20日,3人分別被憑祥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至二萬元。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一)引導偵查,夯實證據(jù)基礎,依法追捕漏犯,實現(xiàn)全鏈條打擊。憑祥市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依法批準逮捕盧某某、黃某甲、李某某,同時在團伙分工、犯罪手段等方面列明進一步偵查方向和取證要求,確保準確定性,強化指控基礎。同時,審查發(fā)現(xiàn)公安機關未對盧某某1月14日運送偷渡人員偷渡出境的事實展開偵查,涉案的何某某、黃某乙仍然在逃,遂要求公安機關針對遺漏的犯罪事實展開偵查,并對同案犯何某某、黃某乙進行追捕,后將2人追捕到案并提起公訴,實現(xiàn)了全鏈條打擊犯罪。
(二)審查分析證據(jù),準確認定定罪、量刑情節(jié),確保罰當其罪。針對部分被告人辯稱不明知系共同實施犯罪、不知越南人要偷越國境等辯解,檢察機關通過詳細審查,根據(jù)3名被告人從業(yè)背景、獲得高額報酬、選擇夜間運送時間節(jié)點、繞開邊防檢查、目的地指向邊境管理區(qū)、接續(xù)運送等客觀情節(jié),結合言詞證據(jù),準確認定3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依法提起公訴、有力指控犯罪。
【典型意義】
(一)邊境周邊地區(qū)交通運輸行業(yè)人員參與偷渡犯罪應引起重視。近年來,大量外國人員到我國經(jīng)濟發(fā)達地區(qū)非法務工,他們通過“蛇頭”的周密計劃,組織偷渡進入中國,務工結束后又再次偷渡回國。某些“蛇頭”為了規(guī)避打擊,利用邊境地區(qū)附近運輸行業(yè)司機熟悉當?shù)氐缆逢P卡、地形地貌的優(yōu)勢,采用高額報酬引誘當?shù)厮緳C幫助運送偷渡人員。司機又利用熟悉同業(yè)人員的便利,組成分段運輸團伙,實現(xiàn)長距離運送。運輸行業(yè)人員對偷渡行為的違法性、危害性認識不足,為獲取高額的報酬積極參與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妨害了國(邊)境管理秩序,造成監(jiān)管缺漏,亦給國內社會安全穩(wěn)定帶來隱患。
(二)分段運輸使得偷渡犯罪更加隱蔽,但仍難逃脫法律制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偷運越境犯罪,不斷加強各行政區(qū)域之間、各主管部門之間銜接配合,堅持打擊各類偷渡犯罪,不放過任何遺漏犯罪。對于行為人之間達成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合意,并實施了運送行為的,應當依法追捕追訴、嚴厲懲處。
【相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國(邊)境管理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第二百八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