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草草浮力影院|亚洲无码在线入口|超碰免频在线播放|成人深夜视频在线|亚洲美国毛片观看|69无码精品视频|精品有码一区二区|69式人人超人人|国产人人人人人操|欧美久久天天综合

網(wǎng)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wǎng)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糾紛
知識產權 公司股權 經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案例 » 正文
(2019)豫1303刑初1283號詐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   日期:2021-09-22   閱讀:

審理法院:南陽市臥龍區(qū)人民法院

案號:(2019)豫1303刑初1283號

案件類型:刑事 判決

審判日期:2020-01-08

案由:詐騙罪

審理經過

南陽市臥龍區(qū)人民檢察院以宛龍檢一部刑訴(2019)53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犯詐騙罪于2019年1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南陽市臥龍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張繼云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賈某某1及其辯護人王中舉、被告人常某某2及其辯護人郝春全、被告人王某某3及其辯護人張盼、被告人周某某4及其辯護人張杰到庭參加訴訟。現(xiàn)已審理終結。

請求情況

南陽市臥龍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9年2月底以來,被告人常某某2伙同被告人賈某某1在南陽市臥龍區(qū)新華城市廣場C座1311室成立金辰商務公司,共同出資作為貸款的本金,其中賈某某1出資12萬,常某某2出資8萬從事小額信用貸款。該公司未辦理工商登記,以無抵押無擔保小額信用貸款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到其公司進行貸款,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賈某某1為股東負責向被害人放款及給業(yè)務員發(fā)放工資以及管理資金等;常某某2為股東和業(yè)務員負責拉客戶,被告人王某某3(常某某2妻子)為業(yè)務員負責拉客戶,給客戶聯(lián)系、催款等;被告人周某某4為客服,負責貸款過程中客戶的信用審核以及催款等,該四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實施犯罪活動,騙取的錢款用于分紅、發(fā)放工資、提成以及公司日常開支等。

被告人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通過散發(fā)廣告卡片、給被害人打電話等方式,向被害人傳達“無抵押、無擔保、放款速度快”等信息,引誘被害人到金辰商務公司進行貸款。在辦理貸款手續(xù)過程中,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等人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簽訂借款協(xié)議、收據(jù)、借條之后,再以服務費、平臺管理費、保證金等各種名義向被害人收取20%左右的費用,虛增被害人的借款金額。且在簽訂協(xié)議過程中采取簽訂空白合同,口頭稱利息低等方式故意隱瞞、遮掩、回避高息的事實,致使被害人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就簽訂了實際年化利率在300%以上的高息貸款。另外合同約定苛刻還款條件,收取高額違約金。如客戶不按期還款就會通過向其親友打電話或者語言威脅等方式迫使被害人還款,如上門催款還要收取每次300元不等的上門費。

現(xiàn)查明該詐騙團伙采用“套路貸”方式對胡某、姚某、王某3、徐某、曹某、李某、王某1、張某、王某2、宋某等10人實施了詐騙行為。

1、2019年2月21日,被害人姚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093元,扣除服務費、平臺管理費1400元,提成費3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250元,目前已還3期共3279元;

2、2019年3月13日,被害人徐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12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762元,扣除服務費1200元、平臺管理費1200元、資料費20元共242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9580元,已還7期共12334元;

3.2019年3月18日,被害人曹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093元,扣除家訪費200元、服務費300元、資料費20元共52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6480元,已還11期共12023元;

4、2019年3月25日,被害人胡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1075元,扣除保證金、服務費、平臺管理費等共計17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250元,目前已還9期共9100元;

5、2019年3月30日,被害人王某1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8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228元,扣除服務費800元、保證金1228元共2028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972元,已還8期共9824元;

6、2019年3月22日,被害人張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073元,扣除家訪費、平臺管理費300元、保證金等共18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6480元,已還2期共2146元;

7、2019年3月份,被害人王某2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8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188元,扣除保證金1188元、服務費800元共1988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6012元,已還12期共14256元;

8、2019年3月30日,被害人宋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2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2300元,扣渠道費1000元,保證金500元、服務費500元,家訪費200元共450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15500元,已還11期共25300元;

9、2019年4月18日,被害人王某3從金辰商務公司借的款1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611元,扣除服務費、平臺管理費、保證金等2971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7029元,已還6期共9666元;

2019年4月18日,被害人王某3通過王某某3還從富鑫公司借款1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471元,扣除服務費、平臺管理費、保證金等2971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7029元,已還4期共5884元;

10、2019年5月底,被害人李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760元,扣除服務費700元、平臺管理費700元、提成費350元共17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250元,尚未進行還款;

另當天李某還通過常某某2從富鑫公司貸款1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600元,扣除服務費1000元、平臺管理費1000元、提成費500元共250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7500元,尚未進行還款;

上述10名被害人實際共借得現(xiàn)金87332元,給金辰公司及個人出具的借款協(xié)議、借條金額為113000余元,虛增債務25668元。

公訴機關向法庭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及相關書證,認為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25668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的刑事責任。

答辯情況

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不持異議,請求法庭對其從輕處罰。

被告人賈某某1辯護人辯稱,1、被告人賈某某1認罪認罰,對指控的罪名不持異議;2、被告人賈某某1沒有參與公司的具體管理;3、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沒有采取隱瞞真相的手段,本案屬于民間借貸中的欺詐行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被告人常某某2辯護人辯稱,被告人常某某2認罪認罰,本案涉案金額較小、社會危害性較小,被告人常某某2在本案中系從犯,希望對其從輕處罰。

被告人王某某3辯護人辯稱,被告人王某某3認罪認罰,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從犯,希望對其從輕處罰。

被告人周某某4辯護人辯稱,被告人周某某4認罪認罰,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從犯,希望對其從輕處罰。

本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2019年2月底以來,被告人常某某2伙同被告人賈某某1在南陽市臥龍區(qū)新華城市廣場C座1311室成立金辰商務公司,共同出資作為貸款的本金,從事小額信用貸款。其中賈某某1出資12萬,常某某2出資8萬。該公司未辦理工商登記,以無抵押無擔保小額信用貸款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到其公司進行貸款,實施“套路貸”犯罪活動。賈某某1為股東負責向被害人放款及給業(yè)務員發(fā)放工資以及管理資金等;常某某2為股東和業(yè)務員負責拉客戶,被告人王某某3(常某某2妻子)為業(yè)務員負責拉客戶,給客戶聯(lián)系、催款等;被告人周某某4為客服,負責貸款過程中客戶的信用審核以及催款等,該四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實施犯罪活動,騙取的錢款用于分紅、發(fā)放工資、提成以及公司日常開支等。

被告人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通過散發(fā)廣告卡片、給被害人打電話等方式,向被害人傳達“無抵押、無擔保、放款速度快”等信息,引誘被害人到金辰商務公司進行貸款。在辦理貸款手續(xù)過程中,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等人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簽訂借款協(xié)議、收據(jù)、借條之后,再以服務費、平臺管理費、保證金等各種名義向被害人收取20%左右的費用,虛增被害人的借款金額。且在簽訂協(xié)議過程中采取簽訂空白合同,口頭稱利息低等方式故意隱瞞、遮掩、回避高息的事實,致使被害人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就簽訂了實際年化利率在300%以上的高息貸款。另外合同約定苛刻還款條件,收取高額違約金。如客戶不按期還款就會通過向其親友打電話或者語言威脅等方式迫使被害人還款,如上門催款還要收取每次300元不等的上門費。

現(xiàn)查明該詐騙團伙采用“套路貸”方式對胡某、姚某、王某3、徐某、曹某、李某、王某1、張某、王某2、宋某等10人實施了詐騙行為。

1、2019年2月21日,被害人姚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093元,扣除服務費、平臺管理費1400元,提成費3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250元,目前已還3期共3279元;

2、2019年3月13日,被害人徐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12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762元,扣除服務費1200元、平臺管理費1200元、資料費20元共242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9580元,已還7期共12334元;

3.2019年3月18日,被害人曹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093元,扣除家訪費200元、服務費300元、資料費20元共52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6480元,已還11期共12023元;

4、2019年3月25日,被害人胡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1075元,扣除保證金、服務費、平臺管理費等共計17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250元,目前已還9期共9100元;

5、2019年3月30日,被害人王某1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8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228元,扣除服務費800元、保證金1228元共2028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972元,已還8期共9824元;

6、2019年3月22日,被害人張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073元,扣除家訪費、平臺管理費300元、保證金等共18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6480元,已還2期共2146元;

7、2019年3月份,被害人王某2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8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188元,扣除保證金1188元、服務費800元共1988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6012元,已還12期共14256元;

8、2019年3月30日,被害人宋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2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2300元,扣渠道費1000元,保證金500元、服務費500元,家訪費200元共450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15500元,已還11期共25300元;

9、2019年4月18日,被害人王某3從金辰商務公司借的款1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611元,扣除服務費、平臺管理費、保證金等2971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7029元,已還6期共9666元;

2019年4月18日,被害人王某3通過王某某3還從富鑫公司借款1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471元,扣除服務費、平臺管理費、保證金等2971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7029元,已還4期共5884元;

10、2019年5月底,被害人李某從金辰商務公司借款7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760元,扣除服務費700元、平臺管理費700元、提成費350元共175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5250元,尚未進行還款;

另當天李某還通過常某某2從富鑫公司貸款10000元,分12周還款,每周還款1600元,扣除服務費1000元、平臺管理費1000元、提成費500元共2500元,實際得到現(xiàn)金7500元,尚未進行還款;

上述10名被害人實際共借得現(xiàn)金87332元,給金辰公司及個人出具的借款協(xié)議、借條金額為113000余元,虛增債務25668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jù)如下:

1、書證

(1)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一份

證明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年齡等基本情況,說明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均系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前科查詢

證實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均無犯罪前科。

(3)到案經過

證實被告人賈某某1于2019年7月8日被鄭州市惠濟區(qū)公安局抓獲;被告人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于2019年5月29日在南陽市新華城市廣場C座1311室被南陽市公安局梅溪分局民警抓獲。

(4)收條

證實2019年2月25日潘源收到常某某2、王某某3入股資金12萬;2019年3月16日潘源退還常某某2入股資金8萬元。

(5)被害人胡某從金辰公司借款及還款明細-借款7000,掃碼付款1750元,已還8期,第9期還500;

被害人王某3從金辰公司借款及還款明細-及微信催款截圖14頁;

被害人徐某從金辰公司借款及還款明細14頁-(借款12000元)掃碼付款2420元,每期還款1762元;

被害人曹某從金辰公司借款及微信還款明細2頁,借款7000元;

被害人李某從金辰公司借款及微信還款明細1頁,借款7000元,轉賬給銀行貸款1750元;從富鑫公司借款10000;

被害人王某1從金辰公司借款及微信還款明細4頁,每期還款1228元;

被害人宋某從金辰公司借款及微信還款明細4頁;

服務申請表,借款協(xié)議,收款證明,借條,匡小平借款協(xié)議5頁(借款人匡小平,出借人來鳳蘭)。

2、辨認筆錄、辨認照片、辨認說明

常某某2辨認出賈帥(賈某某1)。

3、被害人陳述

(1)被害人胡某陳述:

今年三月份的時候,有一個女的用155××××0777的號碼多次給我打電話,問我最近是否需要資金周轉,承諾當天可以放款,無抵押無擔保。我說要貸1萬元,這個女的說要先審核我的個人情況,給我一張服務申請表,讓我按照上面的信息詳細填寫,并問我是干啥職業(yè)的,我說我在新華城市廣場四樓開服裝店,把我的身份證也進行了復印。后又把我手機要過來,在電腦上采集了我手機里的信息。審核我的資料后,她說我只能貸款7000元,約定利息及還款方式,剛開始審核員給我說的利息是千分之三,我簽好合同后,一個銀行賬戶名叫郭路卡的人通過手機網(wǎng)銀賬戶(農村信用合作社)給我轉了7000元。我收到錢后,審核員對我說我還需要支付她們保證金、業(yè)務員服務費、平臺費總計1750元,這個審核員加我微信后,讓我給她支付了這1750元的費用。當時我問她為啥支付這些錢,她說這是我應該支付的服務費用。我想著借款合同都已經簽了,在她們手中拿著,沒辦法就給她們了。審核員給我說我的還款是分12周也就是12期還款,每周需還款1075元,并且在每周四下午兩點前還款,超過這個時間就要加收200元違約金,如果逾期上門催收,每次收500元,讓我必須按時還款。并且還說如果不按時還款,就群發(fā)并聯(lián)系我的通訊錄人員,打騷擾電話,把我的照片也群發(fā)出去。我總共還了9期,前8期每期還了1075元,第9期我實在是無力償還了,就還了500元,到現(xiàn)在我已經還了9100元。也就是說,我貸了7000元,實際給我的是5250元,我已經還了9100元。

(2)被害人張某陳述:

我是今年3月22日左右,在金辰商務貸的款,當時貸了7000元錢,分12期還款,一期就是一星期,每期固定還款1073元,超過還款當天下午兩點沒有還款的話,需要交200元的違約金,到目前為止我已經還了2期了。我在簽訂借款協(xié)議之前,在簽訂借款協(xié)議之前,她們沒有說過會扣掉平臺管理費、家訪費、押金等,我收到7000元錢以后,那個男的才說要收取這些費用。并且當時簽訂借款協(xié)議的時候,那份借款協(xié)議上也沒有寫明會有這些費用。我借了7000塊錢,實際拿到手的只有5150元。在簽訂借款協(xié)議之前,利息怎么計算沒有說,光給我說每期固定還1073元。按照十二期還下來的話(當時說的押有一期只需還11期),11期我一共得還11803元,但是我實際才借到5150元,三個月光利息都還了6653元。

(3)被害人姚某、王某3、徐某、曹某、李某、王某1、張某、王某2、宋某陳述:

證實各被害人從金辰公司貸款被騙的事實。

4、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賈某某1供述:

金辰商務成立于2019年2月份,我投資12萬,常某某2投8萬元,分紅的時候是按五五分成。我平時主要負責給客戶打錢,給王某某3和周某某4發(fā)工資;具體拉業(yè)務是常某某2和王某某3負責的;另外王某某3和周某某4還負責催款,審核客戶資料,幫助登記客戶信息等?!靖鶕?jù)客戶的需求及客戶的信用度,可以向客戶貸款6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借款,還款期限一般都是12期,一個星期為一期,錢打給客戶之后,我們會即時讓客戶返還第一期的還款金額及服務費和保證金,這個費用打到王某某3的“金辰商務”的微信上了。…一般會大致說一下借款需要收費,但是利息一般不會給他們說,只給客戶說每期需要還的金額,借款協(xié)議和借條上都沒有注明借款需要收取的費用和利息等信息。

(2)被告人常某某2供述:

客戶到公司貸款首先是填個登記表,然后客戶需要給我打借條和收據(jù),最后客戶拿著借條、身份證、本人銀行卡進行拍照,然后我們聯(lián)系賈帥(賈某某1),賈帥會通過郭路卡或者來鳳蘭的賬戶將錢轉到客戶的銀行卡上,打了錢之后我們會讓客戶將第一期的還款金額和中介費及保證金再打到“金辰商務”微信。按10000塊錢貸款來說,客戶實際只能拿到七千多,因為需要扣除第一期的還款額1471元以及中介費、保證金等,之后每期都按固定償還金額1471元進行償還??蛻艚?0000塊錢按12期還完的大概月息就是3毛多??蛻粲馄谖催€款的話我們會給客戶發(fā)微信打電話,聯(lián)系不上客戶的話,我們會聯(lián)系其家屬、朋友、同事,讓他們聯(lián)系客戶抓緊還款。另外會給客戶說逾期要收200元的手續(xù)費,上門催款需要交500元的上門費,不過很少有上門催款的。

(3)被告人王某某3供述:

金辰商務成立于2019年2月份,金辰商務沒有在工商局注冊登記,公司的股東是賈帥和常某某2,賈帥當時投資12萬,常某某2投了8萬元。賈帥和常某某2沒有工資,只是根據(jù)公司盈利情況按股份進行分紅,我的基本工資是四千元,另外介紹一個客戶成功借款并且客戶能夠正常還款6期了給我提成200元錢,周某某4是固定工資3500元錢,其中有500是考勤獎。…我們會對客戶的信息進行審核,就是上面說的通過詢問客戶以及翻看客戶的手機來大致判定其信用度。通過審核后,我們會給客戶說,借款的利息及需要扣除的費用等。之后讓客戶針對郭路卡或者來鳳蘭寫個借條,因為基本上賈帥給客戶打錢的時候都是用的郭路卡和來鳳蘭的賬戶打的,另外再讓客戶寫個收據(jù)。最后讓客戶拿著借條和身份證及其本人的銀行卡進行拍照?!覀兛梢韵蚩蛻糍J款6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借款,還款期限一般都是12期,一個星期為一期,每期的還款金額都是固定的,另外錢打給客戶之后,我們會即時讓客戶返還第一期的還款金額及中介費和保證金。如果有客戶逾期還款的話我們會聯(lián)系其本人說逾期需要交200元的手續(xù)費,但基本上都沒有交過。如果聯(lián)系不上本人的話,我們就會聯(lián)系其家人,親戚、朋友、同事等。我們沒有上門催款。如果客戶逾期不還款,我沒有存在辱罵或者威脅的情況,不知道常某某2和周某某4是啥情況。

(4)被告人周某某4供述:

王某某3在公司是聯(lián)系客戶貸款,把客戶領到公司里貸款。客戶過來后,王某某3直接給我說客戶的貸款金額及期限,貸款期限有長有短,都是按周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也是王某某3與客戶直接溝通好的。每個客戶貸款后,王某某3就在她的手機微信上備注好客戶姓名、貸款金額、還款期數(shù)、每期還款數(shù)額和還款時間?!蛻羰盏劫J款后,得交保證金和服務費等,具體交多少是客戶和王某某3商量的,客戶收到貸款后,掃王某某3的微信,得把這一部分費用當場轉給她。這部分費用我不知道他們之間是如何計算的??蛻糍J款后分期還款每周都得還款,到每周第七天的下午兩點前必須還款,超過這個時間得加收200元違約金?!跄衬?這個手機平時有她本人保管,但是白天在公司里客戶逾期不還款時,我也用她的手機微信對客戶進行催款。有時通過王某某3微信給客戶多次進行催款后,他們還不還款,就用王某某3這手機號直接給客戶打電話進行催收,還不還款的話,王某某3就讓我撥打客戶貸款時留下的他們的親屬和朋友的號碼,進行騷擾,催促貸款人還款。是否對客戶進行上門催收我沒有,其他人有沒有我不知道。在公司的報酬我每月只發(fā)固定工資3000元。

上述證據(jù),經庭審出示、質證,能互相印證,四被告人均不持異議,本院予以認定。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25668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賈某某1、常某某2、王某某3、周某某4到案后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均可以酌定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某3、周某某4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賈某某1辯護人辯稱賈某某1未參與公司管理,其行為應屬于民間借貸中的欺詐行為。經查,被告人賈某某1伙同常某某2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為誘餌,誘使被害人簽訂借貸合同,繼而以保證金、服務費等虛假理由誘使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而簽訂金額虛高的借款協(xié)議,系典型的“套路貸”。被告人賈某某1系公司主要股東,負責公司信貸資金及員工工資的發(fā)放,遙控指揮公司的經營,故辯護人的該辯護意見與本院查明事實不符,本院不予采納。被告人常某某2辯護人辯稱常某某2系從犯的辯護意見,因常某某2系公司股東之一,且負責公司業(yè)務拓展及貸款審核,故該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信。各辯護人其他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理由正當,本院予以采信。綜合考慮四被告人各自所具有的犯罪性質、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手段、犯罪時間、社會危害性、犯罪數(shù)額、認罪態(tài)度等量刑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賈某某1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7日止;罰金已繳納。)

二、被告人常某某2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20年3月29日止;罰金已繳納。)

三、被告人王某某3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繳納。)

四、被告人周某某4犯詐騙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緩刑考驗期限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已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書面上訴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審判人員

審 判 長  楊相全

審 判 員  張 濤

人民陪審員  彭紅旗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書 記 員  馬 鑫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