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草草浮力影院|亚洲无码在线入口|超碰免频在线播放|成人深夜视频在线|亚洲美国毛片观看|69无码精品视频|精品有码一区二区|69式人人超人人|国产人人人人人操|欧美久久天天综合

網(wǎng)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wǎng)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chǎn)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chǎn)糾紛
知識產(chǎn)權 公司股權 經(jīng)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wǎng)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參考案例 » 正文
[第1554號]王某元包庇案-為幫助犯罪的人獲得從輕處罰故意作假證明的認定
來源: 刑事審判參考   日期:2025-02-06   閱讀:

《刑事審判參考》總第137輯(2023.1)

節(jié)選裁判說理部分,僅為個人學習、研究和說明問題,如有侵權,立即刪除。

[第1554號]王某元包庇案

——為幫助犯罪的人獲得從輕處罰故意作假證明的認定

二、主要問題

為幫助犯罪的人獲得從寬處罰,故意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明的行為,是否構成包庇罪?

三 、裁判理由

本案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包庇罪,關鍵在于準確把握“作假證明 包庇”的含義。

(一)作假證明包庇,既包含幫助犯罪分子開脫罪責,也包含 幫助犯罪分子減輕罪責

根據(jù)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一般意義上的包庇,是指袒護或掩護(壞人、 壞事)。在刑法語境下,包庇在法條中表述為“作假證明包庇”,是指明  知是犯罪之人,而作虛假證明幫助其掩飾的行為。

一種意見認為,包庇 行為僅指幫助犯罪分子掩蓋犯罪事實或嫌疑人身份,使其不被司法機關發(fā)現(xiàn),從而不被刑事追訴,即幫助犯罪分子完全開脫罪責。

另一種意見認為,包庇是指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應有的法律追究或刑事制裁,既包括 幫助犯罪分子開脫罪責,也包括幫助犯罪分子獲得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即減輕罪責

我們認為,后一種理解意見更為妥當。

首先,作假證明幫助犯罪分子減輕罪責構成包庇罪,是刑法罪責刑  相適應原則的內在要求。刑法第五條規(guī)定了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即“刑  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罪責刑  相適應原則的要求,就是犯多大的罪,就應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法院 也應判處其相應輕重的刑罰,做到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罪刑相稱、罰 當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輕和刑事責任大小時,不僅要看犯罪的客觀社會  危害性,而且要結合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把握罪行和 行為人各方面因素綜合體現(xiàn)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從而確定其刑事責任, 適用相應輕重的刑罰。所以,刑法不僅在總則中確立了由不同刑種構成 的刑罰體系,并根據(jù)各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人身危險性的大小, 規(guī)定了法定從輕、從重處罰情節(jié)及其處罰原則,而且在刑法分則中為各  種具體犯罪規(guī)定了不同幅度的法定刑,以便司法機關根據(jù)犯罪的性質、 罪行的輕重、犯罪人主觀惡性的大小,依法判處適當?shù)男塘P。作假證明 包庇,可以是掩蓋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也可以是掩蓋犯罪分子的行蹤; 可以是掩蓋全部犯罪事實,也可以是掩蓋部分犯罪事實;可以是掩蓋定  罪事實,也可以是掩蓋量刑事實。在作假證明幫助犯罪分子減輕罪責的  情形下,故意向司法機關提供用以證明犯罪分子具有法定從輕、減輕、 免除處罰情節(jié)或者不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jié)等虛假證明,可能會誤導司 法機關作出較輕的刑罰,從而使犯罪分子逃脫應當承擔的較重刑罰。這  種意圖通過非法手段獲得從輕量刑的行為,顯然有悖于罪責刑相適應原 則,也不符合人民群眾樸素的正義觀。

其次,作假證明幫助犯罪分子減輕罪責,妨害了國家追究犯罪和司 法秩序。刑法的目的是保護法益,刑法分則將嚴重侵犯法益的行為規(guī)定 為犯罪,并將其具體化、類型化為犯罪構成要件。因此,在解釋犯罪構 成要件時,就必須以保護法益為指導,對犯罪構成要件作實質的解釋, 從而實現(xiàn)刑法的目的。包庇罪是一種傳統(tǒng)犯罪,規(guī)定在刑法分則第六章 第二節(jié)的妨害司法罪中,其侵害的法益,是司法機關對罪犯的刑事追訴 和刑罰執(zhí)行活動。刑事追訴的具體內容,是依法查明犯罪事實是否已經(jīng)發(fā)生,誰實施了犯罪以及有關有罪、無罪、罪輕、罪重的各種情節(jié),并  正確適用刑法加以懲罰,也就是如何追訴犯罪,解決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刑事責任問題。作假證明幫助犯罪分子開脫罪責,意圖使其犯罪事  實不被發(fā)現(xiàn)或者不被確定為嫌疑人,如作假證明表示犯罪分子不在犯罪  現(xiàn)場等,不僅干擾案件偵辦方向,不利于司法機關及時發(fā)現(xiàn)和追訴犯罪, 而且有可能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追究,甚至繼續(xù)犯罪。將此類行為規(guī)  定為包庇罪,符合法益保護原則。同樣,明知是犯罪的人,為幫助其減 輕罪責,故意提供虛假的從寬情節(jié)證明,給司法機關查明案情設置障礙, 會加大司法機關準確打擊犯罪的難度,有可能使犯罪分子逃避較重的刑  事處罰。如果包庇行為得逞,法院被誤導作出的從寬判決則屬于錯誤裁  判,還要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進行糾正,既嚴重干擾和妨害了司法機關的  正常活動,也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亦應依法予以嚴懲。

最后,司法解釋也堅持了這一立場。本案判決生效后,針對司法實 踐爭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21年8月9日聯(lián)合發(fā)布《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窩藏、包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首次明確了作假證明幫助犯罪分 子獲得從寬處罰構成包庇罪。《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明知是犯罪的人, 為幫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或者幫助其獲得從寬處罰,實施下列行為之一 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包庇罪定罪處罰: (一)故意頂替犯罪的人欺騙司法機關的;(二)故意向司法機關作虛假 陳述或者提供虛假證明,以證明犯罪的人沒有實施犯罪行為,或者犯罪 的人所實施行為不構成犯罪的;(三)故意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證明,以 證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jié)的;(四)其他作假證 明包庇的行為?!逼渲?,第一項、第二項是作假證明幫助犯罪人開脫罪責 的情形,第三項屬于作假證明幫助犯罪人減輕罪責的情形,第四項為兜 底條款。在《解釋》出臺前,有觀點認為,包庇與窩藏應當具有相當?shù)?nbsp;社會危害性,窩藏的后果是可能造成犯罪的人無法被追究,而包庇只有 造成司法機關不能正常進行刑事訴訟的危險,才能與窩藏行為具有相當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包庇罪中作假證明的目的也應是幫助犯罪分子逃  避刑事處罰,提供從寬處罰的虛假證明顯然無法造成這一風險,不宜擴 大刑事追訴范圍。如果作假證明的目的是讓犯罪的人得以從輕、減輕、 免除處罰,如假立功、假自首,則應當以偽證罪定罪處罰。對此,《解  釋》的理由為:一方面,不能簡單地將窩藏與包庇兩種行為可能造成的  危害性進行比較,二者沒有可比性。窩藏不可能使犯罪的人受到從寬處 罰,而只能使其逃避處罰,這是由窩藏行為的特質決定的。實踐中不存  在犯罪的人由于被窩藏而受到從寬處罰的情況。另一方面,根據(jù)刑法第  三百零五條的規(guī)定,偽證行為要以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為目的, 上述行為既不是意圖陷害他人,也不是隱匿罪證,而是提供虛假證明, 因此不能以偽證罪論處。這也是偽證罪與包庇罪的主要區(qū)別。

綜上,雖然作假證明包庇的最常見表現(xiàn)形式是幫助犯罪分子開脫罪 責,但是作假證明幫助犯罪分子減輕罪責,同樣侵害了包庇罪所保護的 法益即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追訴活動,屬于包庇罪的應有之義。如果不 將其納入包庇罪的打擊范圍,不利于刑法中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實現(xiàn)。

(二)本案被告人作假證明幫助犯罪人減少詐騙數(shù)額構成包 庇罪

《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主要是指刑法總則 和分則規(guī)定的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jié),如自首、立功、坦白等,以 及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認罪認罰從寬情節(jié)。本案被告人意圖包庇的犯罪是 詐騙犯罪,其提供的虛假證明系證明陳某詐騙數(shù)額少于指控金額7.1萬 余元的“情況說明”,并非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jié)。那么,其行為是否構成 包庇罪,或者說,是否屬于《解釋》第二條第四項兜底條款規(guī)定的“其 他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對此,同樣應結合包庇罪的保護法益作實質解 釋。具體而言,要判斷被告人提供的虛假證明如果被法院采信,能否幫 助陳某獲得量刑從寬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  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  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笨梢?,詐騙罪是數(shù)額  犯。在數(shù)額犯中,犯罪數(shù)額既是定罪情節(jié),也是重要的量刑情節(jié),決定  著法定刑幅度的選擇以及刑罰輕重的調整。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  條的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  標準分別為3000元至1萬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和50萬元以上。 江蘇省結合本地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執(zhí)行的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 “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標準分別為6000元、6萬元和50  萬元。本案所涉陳某涉嫌詐騙他人財物18萬余元,屬于數(shù)額巨大,其法  定刑幅度應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jù)《江蘇省高  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詐騙  數(shù)額達6萬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數(shù)額每  增加6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若以三年作為量刑起點,超  過6萬元的部分即12萬余元作為調節(jié)基準刑的依據(jù),陳某的量刑基準刑  則為56個月。假如法院采信了被告人提供的假“情況說明”,認定陳某  的犯罪數(shù)額為11萬余元,雖然其對應的法定刑幅度仍然為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不涉及升格處罰,但是依照上述同樣的量刑規(guī)  則,其量刑基準刑則減少了12個月。因此,本案被告人向法院提供的假  “情況說明”,盡管不屬于證明犯罪人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假證明,  但是其故意以此混淆視聽,可能誤導法院作出錯誤判斷,從而讓陳某獲  得較大的從寬處罰幅度并逃避應有的較重刑事責任,其行為危害性與《解釋》第二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其他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具有同質性, 符合包庇罪的構成要件。如果被告人提供的虛假“情況說明”影響陳某 的法定刑降格,其危害性則更為嚴重。

綜上,人民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提供虛假證明的行為被法院及時發(fā)現(xiàn),假“情況說明”亦未被法院采納,沒有造成法院對陳某錯誤裁判的 實際后果,犯罪情節(jié)較輕,最終判決被告人構成包庇罪,免予刑事處罰, 是正確的。

(撰稿: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王東黎蔚 審編: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 鹿素勛)

蘇義飛: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本案,請看《(2023年)王某元包庇案-為幫助犯罪的人獲得從輕處罰故意作假證明的認定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