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注:生命受到現(xiàn)實威脅,被迫與他人性交的,屬于緊急避險行為,不構(gòu)成犯罪。以下節(jié)選《譚某、羅某強奸、搶劫、盜竊案》裁判說理部分,僅為個人學習、研究和說明問題,如有侵權(quán),立即刪除:
《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4輯,總第63輯)
[第495號]譚某、羅某強奸、搶劫、盜竊案-強迫他人性交、猥褻供其觀看的行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行為人雖然沒有親自實施強奸、猥褻婦女的行為,但其強迫他人實施上述行為的,其屬于間接實行犯,應當按照實行正犯來處理。為尋求精神刺激,在同一時間內(nèi)強迫他人對同一犯罪對象實施性交和猥褻行為供其觀看的行為,應當依照吸收犯的處理原則,在強奸罪和強制猥褻婦女罪中擇一重處罰。
(一)行為人雖然沒有親自實施強奸、猥褻婦女的行為,但其強迫他人實施上述行為的,其屬于間接實行犯,應當按照實行正犯來處理
這種情況下,未直接實施實行行為的行為人實際上是利用其他人作為犯罪工具,其雖然沒有親自直接實施強奸、猥褻行為,但行為人本人仍然構(gòu)成間接實行犯,應當按照實行正犯來處理。
(二)為尋求精神刺激,在同一時間內(nèi)強迫他人對同一犯罪對象實施性交和猥褻行為供其觀看的行為,應當依照吸收犯的處理原則,在強奸罪和強制猥褻婦女罪中擇一重處罰
本案二被告人基于尋求精神刺激這一目的、在同一時間段內(nèi)強迫他人對同一行為對象先后實施強奸、猥褻行為的,符合刑法中的吸收犯成立要件,因此,應當依照吸收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處罰。
一般情況下,行為人出于強奸的目的,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性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時,心有不甘,繼續(xù)實施猥褻行為,或者其強奸既遂后又繼續(xù)對同一行為對象實施猥褻行為的,此時的猥褻行為是強奸行為的自然延續(xù),當然地被強奸行為吸收,不再單獨評價。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猥褻行為雖系強奸行為的自然延續(xù),由于行為人采取的猥褻手段殘忍、性質(zhì)惡劣,或者行為人強奸未遂或中止而猥褻行為既遂,相較之下,對其猥褻行為可能判處的刑罰比對其強奸行為可能判處的刑罰更重時,那么強奸行為就可能被猥褻行為所吸收了。本案就是適例。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為人實施強制猥褻婦女行為與強奸行為的時間間隔較長,已經(jīng)超過生理上二行為自然延續(xù)過程的,或者強奸對象與強制猥褻對象不是同一人的,則強奸行為與強制猥褻行為之間就不再具備吸收關(guān)系,不符合吸收犯的成立要件,不能再按照吸收犯的處理原則擇一重處罰,而應當依照強奸罪和強制猥褻婦女罪對其實行數(shù)罪并罰。
執(zhí)筆:川彥;審編:薛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