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刑事控告、職務侵占罪、合同詐騙罪
【辦案機關】H市公安局
【委托律師】袁興軍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刑事業(yè)務中心人身犯罪辯護部副主任
【案情簡介】
2021年李某入職某物流公司任銷售經理,第二個月開始,李某就內外勾結幾名駕駛員共同偽造虛假運單,從公司騙取50多萬元運費。該案在公司幾萬名員工中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辦案過程】
袁興軍、張佩思(已轉所)律師接受委托后,走進公司,全面收集了150頁證據材料遞交給公安機關。袁興軍律師認為李某涉嫌詐騙罪,但是公司經過多方考量,還是以職務侵占罪控告。
刑事立案后,因疫情原因李某被取保候審,案件進展緩慢。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李某不僅沒有積極退贓,還在外地繼續(xù)開設公司。袁興軍律師向檢察院遞交法律意見書,一方面請求檢察院逮捕嫌疑人,另一方面,袁律師認為盡管李某在公司履行銷售經理職務,但其沒有主管、管理、經手運費的權限,應當按合同詐騙罪處理。檢察院采納了袁興軍律師的意見,逮捕了李某,李某認罪認罰。庭審中,袁興軍律師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過程中充分發(fā)表代理意見,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李某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辦案心得】
刑事控告難在律師行業(yè)是不爭的事實。律師收集證據越全面、細致,越能減少辦案人的工作量,就越能提高刑事控告成功率,同時要找準能夠左右案件走向的關鍵單位、關鍵人,再進行有效溝通,才能順利推進案件審理。
雖然最終沒為公司挽回全部損失,但是本案的推進速度、被控告人判處的刑期方面,在公司同類控告案件中已是非常成功了。
撰稿丨袁興軍
編輯丨代娜娜
審核丨陶鴻、丁大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