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關于二十三種常見犯罪量刑規(guī)范的實施細則(試行)
(二十二)容留他人吸毒罪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一次容留三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二年內三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后果的。
(7)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容留次數、容留人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2)二年內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4)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后果的,除已確定為基本犯罪構成事實的之外,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
(1)毒品再犯,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2)國家工作人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增加基準刑20%以下。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處罰:
(1)容留近親屬吸食、注射毒品,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為犯罪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2)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4.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據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數、次數、違法所得數額、危害后果等犯罪情節(jié),綜合考慮被告人繳納罰金的能力,決定罰金數額。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并處五千元至三萬元罰金。
5.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綜合考慮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數、次數、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實、量刑情節(jié),以及被告人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因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緩刑:
(1)容留近親屬吸食、注射毒品,情節(jié)較輕的。
(2)其他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