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同意支付工傷賠償,大遠公司一紙訴狀將17歲的小梅(化名)告到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據(jù)悉,這是該院近年來審理的首例未成年女工工傷賠償案件。
小梅出生于1995年,家住吉林省白山市邊遠山村,生活并不富裕。父母因故離開了這個貧困的家庭,小梅便與奶奶相依為命。小梅從小就非常懂事,與爺爺奶奶一起照顧年幼的妹妹。16歲那年,小梅離開故鄉(xiāng)到北京打工,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承擔起了家庭的重任。
2011年8月23日,小梅來到大遠公司工作。因為她乖巧伶俐,老板安排她干收銀員。生活雖然清苦,每月的工資還得補貼家用,但小小梅過得非常充實。在此期間,她打開了年幼的心扉、收獲了愛情,這個小伙子是她的同事。
2011年12月21日,小梅在從事裁剪折彎工作時,左手被機器割傷。事故發(fā)生后,經(jīng)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小梅所受傷害構成工傷、九級傷殘。但是,小梅的月工資只有1300元,昂貴的醫(yī)藥費耗光了小梅的積蓄。漏房偏遇連陰雨,大遠公司沒有給小梅繳納社會保險,她的生活陷入困境。無奈,小梅申請了仲裁,仲裁委裁決大遠公司支付小梅67761元。
大遠公司在起訴書中說,小梅未經(jīng)公司同意擅自脫離崗位,為自己的私事到男朋友車間,因為自己不小心導致手指被機器壓傷。小梅私會男友受傷不屬于工傷,單位不同意賠償。小梅委屈地說,自己確實干收銀員,但是單位人手不夠,老板經(jīng)常安排員工去干別的工作,自己經(jīng)常去幫忙。
在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劍拔弩張,圍繞“是否構成工傷”、“行政程序是否合法”、“具體賠償數(shù)額”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在該案中,小梅是否構成工傷已經(jīng)經(jīng)過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確認,且上述結論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大遠公司否認小梅構成工傷,法院將如何處理?大遠公司認為行政認定程序違法,但未提起行政訴訟、復查程序,法院將如何認定?此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小梅主張的數(shù)額低于其應得數(shù)額,并且她同意仲裁裁決,法院是否會對仲裁結果進行修正?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案外思考:未成年工保護任重道遠
所謂未成年工,是指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勞動者。針對未成年工處于生長發(fā)育期的特點,以及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國家對未成年工采取的特殊勞動保護措施。與此同時,國家對女職工實施特殊保護。結合上述規(guī)定,小梅屬于未成年女工,她的合法權益更應該得到保證。在該案中,大遠公司未提交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手續(xù),也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yè)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與此同時,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梢姡Wo未成年女工的權益需要多部門共同努力、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