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走私淫穢物品罪】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走私廢物罪】逃避海關監(jiān)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和氣態(tài)廢物運輸進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由于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每年都會出現(xiàn)新變化,蘇義飛律師將在此網站頁面每年更新一次該罪名的刑法理論和量刑標準:
張明楷《刑法學》第六版第964頁:行為人以牟利、傳播為目的,從境外走私淫穢物品,然后在境內販賣、傳播走私進境的淫穢物品的,雖然實施了兩個行為,但可以認定為具有類型性的牽連關系,從一重罪處罰。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第二款) 走私報廢或者無法組裝并使用的各種彈藥的彈頭、彈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定罪處罰;屬于廢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走私廢物罪定罪處罰。
彈頭、彈殼是否屬于前款規(guī)定的“報廢或者無法組裝并使用”或者“廢物”,由國家有關技術部門進行鑒定。
第十三條 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物品,達到下列數(shù)量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較輕”:
(一)走私淫穢錄像帶、影碟五十盤(張)以上不滿一百盤(張)的;
(二)走私淫穢錄音帶、音碟一百盤(張)以上不滿二百盤(張)的;
(三)走私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副(冊)以上不滿二百副(冊)的;
(四)走私淫穢照片、畫片五百張以上不滿一千張的;
(五)走私其他淫穢物品相當于上述數(shù)量的。
走私淫穢物品在前款規(guī)定的最高數(shù)量以上不滿最高數(shù)量五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淫穢物品在第一款規(guī)定的最高數(shù)量五倍以上,或者在第一款規(guī)定的最高數(shù)量以上不滿五倍,但屬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等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第十四條 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廢物或者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危險性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一噸以上不滿五噸的;
(二)走私國家禁止進口的非危險性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五噸以上不滿二十五噸的;
(三)走私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二十噸以上不滿一百噸的;
(四)未達到上述數(shù)量標準,但屬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或者造成環(huán)境嚴重污染等情形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
(一)走私數(shù)量超過前款規(guī)定的標準的;
(二)達到前款規(guī)定的標準,且屬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種車輛從事走私活動,或者造成環(huán)境嚴重污染等情形的;
(三)未達到前款規(guī)定的標準,但造成環(huán)境嚴重污染且后果特別嚴重的。
走私置于容器中的氣態(tài)廢物,構成犯罪的,參照前兩款規(guī)定的標準處罰。
第十五條 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的具體種類,參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未經許可進出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處罰;偷逃應繳稅額,同時又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取得許可,但超過許可數(shù)量進出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定罪處罰。
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購買的他人許可證,進出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的,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二十二條?在走私的貨物、物品中藏匿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百五十條規(guī)定的貨物、物品,構成犯罪的,以實際走私的貨物、物品定罪處罰;構成數(shù)罪的,實行數(shù)罪并罰。
第二十三條?實施走私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犯罪既遂:
(一)在海關監(jiān)管現(xiàn)場被查獲的;
(二)以虛假申報方式走私,申報行為實施完畢的;
(三)以保稅貨物或者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為對象走私,在境內銷售的,或者申請核銷行為實施完畢的。
第二十四條?單位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規(guī)定之罪,依照本解釋規(guī)定的標準定罪處罰。
(200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
第二十五條?。圩咚揭x物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款)]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的影片、錄像帶、錄音帶、圖片、書刊或者其他通過文字、聲音、形象等形式表現(xiàn)淫穢內容的影碟、音碟、電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走私淫穢錄像帶、影碟五十盤(張)以上的;
(二)走私淫穢錄音帶、音碟一百盤(張)以上的;
(三)走私淫穢撲克、書刊、畫冊一百副(冊)以上的;
(四)走私淫穢照片、畫片五百張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穢物品相當于上述數(shù)量的;
(六)走私淫穢物品數(shù)量雖未達到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五、關于走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觀故意的認定問題
行為人明知自已的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偷逃進出境貨物、物品的應繳稅額,或者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發(fā)生的,應認定為具有走私的主觀故意。
走私主觀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從事的行為是走私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明知”,但有證據(jù)證明確屬被蒙騙的除外:
(一)逃避海關監(jiān)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的;
(二)用特制的設備或者運輸工具走私貨物、物品的;
(三)未經海關同意,在非設關的碼頭、海(河)岸、陸路邊境等地點,運輸(駁載)、收購或者販賣非法進出境貨物、物品的;
(四)提供虛假的合同、發(fā)票、證明等商業(yè)單證委托他人辦理通關手續(xù)的;
(五)以明顯低于貨物正常進(出)口的應繳稅額委托他人代理進(出)口業(yè)務的;
(六)曾因同一種走私行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的;
(七)其他有證據(jù)證明的情形。
六、關于行為人對其走私的具體對象不明確的案件的處理問題
走私犯罪嫌疑人主觀上具有走私犯罪故意,但對其走私的具體對象不明確的,不影響走私犯罪構成,應當根據(jù)實際的走私對象定罪處罰。但是,確有證據(jù)證明行為人因受蒙騙而對走私對象發(fā)生認識錯誤的,可以從輕處罰。
十七、關于單位走私犯罪案件訴訟代表人的確定及其相關問題
單位走私犯罪案件的訴訟代表人,應當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參與刑事訴訟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另行確定被告單位的其他負責人作為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
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單位的訴訟代表人應當出庭應訴。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拘傳到庭。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均無法歸案的單位走私犯罪案件,只要單位走私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且能夠確定訴訟代表人代表單位參與刑事訴訟活動的,可以先行追究該單位的刑事責任。
被告單位沒有合適人選作為訴訟代表人出庭的,因不具備追究該單位刑事責任的訴訟條件,可按照單位犯罪的條款先行追究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人民法院在對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判決時,對于扣押、凍結的走私貨物、物品、違法所得以及屬于犯罪單位所有的走私犯罪工具,應當一并判決予以追繳、沒收。
十八、關于單位走私犯罪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問題
具備下列特征的,可以認定為單位走私犯罪:(1)以單位的名義實施走私犯罪,即由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者由單位的負責人或者被授權的其他人員決定、同意;(2)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者違法所得大部分歸單位所有。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個人設立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單位是否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應根據(jù)單位實施走私行為的次數(shù)、頻度、持續(xù)時間、單位進行合法經營的狀況等因素綜合考慮認定。
根據(jù)單位人員在單位走私犯罪活動中所發(fā)揮的不同作用,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確定為一人或者數(shù)人。對于受單位領導指派而積極參與實施走私犯罪行為的人員,如果其行為在走私犯罪的主要環(huán)節(jié)起重要作用的,可以認定為單位犯罪的直接責任人員。
十九、關于單位走私犯罪后發(fā)生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資產重組情形以及單位被依法注銷、宣告破產等情況下,如何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
單位走私犯罪后,單位發(fā)生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資產重組等情況的,只要承受該單位權利義務的單位存在,應當追究單位走私犯罪的刑事責任。走私單位發(fā)生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資產重組后,原單位名稱發(fā)生更改的,仍以原單位(名稱)作為被告單位。承受原單位權利義務的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
單位走私犯罪后,發(fā)生分立、合并或者其他資產重組情形,以及被依法注銷、宣告破產等情況的,無論承受該單位權利義務的單位是否存在,均應追究原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人民法院對原走私單位判處罰金的,應當將承受原單位權利義務的單位作為被執(zhí)行人。罰金超出新單位所承受的財產的,可在執(zhí)行中予以減除。
二十一、關于單位走私犯罪案件自首的認定問題
在辦理單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對單位集體決定自首的,或者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首的,應當認定單位自首。認定單位自首后,如實交代主要犯罪事實的單位負責的其他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視為自首,但對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實或逃避法律追究的人員,不以自首論。
二十二、關于共同走私犯罪案件如何判處罰金刑問題審理共同走私犯罪案件時,對各共同犯罪人判處罰金的總額應掌握在共同走私行為偷逃應繳稅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二十三、關于走私貨物、物品、走私違法所得以及走私犯罪工具的處理問題
在辦理走私犯罪案件過程中,對發(fā)現(xiàn)的走私貨物、物品、走私違法所得以及屬于走私犯罪分子所有的犯罪工具,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應當及時追繳,依法予以查扣、凍結。在移送審查起訴時應當將扣押物品文件清單、凍結存款證明文件等材料隨案移送,對于扣押的危險品或者鮮活、易腐、易失效、易貶值等不宜長期保存的貨物、物品,已經依法先行變賣、拍賣的,應當隨案移送變賣、拍賣物品清單以及原物的照片或者錄像資料;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應當將上述扣押物品文件清單、凍結存款證明和變賣、拍賣物品清單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在判決走私罪案件時,應當對隨案清單、證明文件中載明的款、物審查確認并依法判決予以追繳、沒收;海關根據(jù)人民法院的判決和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上繳中央國庫。
二十四、關于走私貨物、物品無法扣押或者不便扣押情況下走私違法所得的追繳問題
在辦理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犯罪案件中,對于走私貨物、物品因流入國內市場或者投入使用,致使走私貨物、物品無法扣押或者不便扣押的,應當按照走私貨物、物品的進出口完稅價格認定違法所得予以追繳;走私貨物、物品實際銷售價格高于進出口完稅價格的,應當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認定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zhí)行有關走私案件涉案財物處理規(guī)定的通知
關于刑事案件贓款贓物的處理問題,相關法律、司法解釋已經規(guī)定的很明確?!逗jP法》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海關依法扣留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在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海關處罰決定作出之前,不得處理”;“人民法院判決沒收或者海關決定沒收的走私貨物、物品、違法所得、走私運輸工具、特制設備,由海關依法統(tǒng)一處理,所得價款和海關決定處以的罰款,全部上繳中央國庫?!薄蹲罡呷嗣穹ㄔ骸⒆罡呷嗣駲z察院、海關總署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在判決走私罪案件時,應當對隨案清單、證明文件中載明的款、物審查確認并依法判決予以追繳、沒收;海關根據(jù)人民法院的判決和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上繳中央國庫?!?/p>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關于寬嚴相濟在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案件審判中的具體貫徹
根據(jù)《意見》第25條規(guī)定的寬嚴“相濟”要求,應當區(qū)分犯罪行為的具體情形區(qū)別對待。以走私犯罪為例,對海上偷運走私、繞關走私等未向海關報關的走私與價格瞞騙走私,走私特殊物品與走私普通貨物、物品在具體量刑時都應當有所區(qū)別;對進口走私象牙等珍貴動物制品犯罪在量刑時應當酌情考慮出口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以及行為人的主觀認識因素。
第一百一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輸入境內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固體廢物,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承運人對前款規(guī)定的固體廢物的退運、處置,與進口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一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由海關責令退運該危險廢物,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二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二、在第一百五十二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逃避海關監(jiān)管將境外固體廢物、液態(tài)廢物和氣態(tài)廢物運輸進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薄?/p>
原第二款作為第三款,修改為:“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