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罪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偵查機關】A省某市C區(qū)公安分局
【辦理結果】檢察院不批捕
【辦案經過】2023年1月,M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合肥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年后,M某的妹妹妹夫從河南趕至合肥找到我們,提出想先單次會見了解下情況再做決定??紤]到當事人親屬從河南遠赴而來,辯護人上午接受委托,下午即到看守所排隊會見,會見完即約見當事人親屬,分析了案情大概走向及取保幾率。翌日,當事人親屬決定委托我們。
接受委托后,辯護人根據(jù)會見情況撰寫了《取保申請書》,到刑警大隊查詢到承辦警官的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與承辦警官當面溝通。面談后,辯護人對案情有了更細致的了解,趕在偵查人員報批捕前,辯護人再次會見當事人,分析案情同時了解其本人態(tài)度,由此確定了后續(xù)檢察院報批捕階段的辯護思路。
在報批捕階段,辯護人向檢察官提交了詳細的對M某不批準逮捕的書面意見,代為轉達其本人愿意退贓的態(tài)度,后檢察院采納辯護人意見,對M某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同日,M某被釋放,與其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