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某涉嫌涉嫌強奸罪,在開庭之前突然接到張的家人電話要求張某某翻供,做強制猥褻罪辯護。本律師聽后告知風險,強制猥褻罪是既遂,并不一定會比強奸罪未遂量刑輕,本辯護律師已經會見和閱卷認為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有自首情節(jié),突然翻供,不但不成功,連自首都要拿掉。按照律師思路辯護可以在一年半左右量刑,翻供如果失敗量刑在二年半。最終家屬同意按照律師思路辯護,一審法院強奸未遂判決一年二個月,張某對結果滿意,表示不上訴。
針對張某某犯罪事實、量刑以及處罰律師分析如下:
一、被告人張某某應當認定為犯罪中止
1、《證據(jù)卷》第5頁楊某某口供:“我看到喻某反抗激烈,同時又想到自己的行為確實不對,就松開喻某了。這個時候我自己往臥室的外面退,并給她說抱歉,我退出房間”。按照常理推測,張某某與喻某兩人是在封閉的出租屋內,力量對比懸殊、無其他外界因素介入等客觀條件下,張某某如果繼續(xù)實施行為的話,喻某是無法反抗的。從現(xiàn)場道歉到事后離開并自首都表明張某某是主動放棄犯罪,張某某中止行為是徹底的而不是暫時的。
2、《證據(jù)卷》第13頁喻某陳述:“這個時候他看我反抗激烈就少許停止,我趁機用另一只手撥打了我男朋友的電話,他聽到通話,就放開我,離開房間”。喻某陳述的“少許停止”和張某某口供是互相印證的,張某某此時已經意識到行為確實不對了。
辯護人認為,張某某實施犯罪行為是臨時起意,是看了手機上的淫穢小視頻一時沖動的行為,且張某某在被害人短暫的反抗之后,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確實不對,最終自愿的放棄強奸被害人,自動有效的停止了犯罪行為,具備犯罪中止的自動性、時間性、有效性的全部條件,是“能達目的而不欲”的中止,而非“欲達目的而不能”的未遂。
二、被告人張某某具有自首情節(jié),如實供述,悔罪態(tài)度較好
張某某主動放棄自己的犯罪行為后,首先向受害人道歉,之后便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張某某歸案后,積極悔罪,能夠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徹底懺悔自己的罪行。從今天的法庭審理過程中,也能看到了張某某當庭認罪,表現(xiàn)出積極的贖罪的心態(tài)。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張某某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九條的相關規(guī)定,請法院在量刑時酌情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被告人張某某主觀惡性小,無前科,系初犯、偶犯
張某某在本案發(fā)生以前從未做過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為,系初犯、偶犯。張某某之所以會走上犯罪道路,是因為其社會經驗少,法律意識淡薄,加上一時沖動,才會誤入歧途。本案不是暴力犯罪,案發(fā)時以及前后均沒有對受害人實施嚴重暴力行為,張某某的主觀惡性小,犯罪情節(jié)較輕,具有悔罪表現(xiàn),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懇請人民法院能夠對張某某酌情從輕處罰。
辯護人:蘇義飛律師
日期:201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