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零七條 【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jù)罪】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j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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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興良《注釋刑法全書》2022版第1731頁:本款規(guī)定未限于刑事訴訟,也就是說本款規(guī)定適用于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
第1732頁:對于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jù)的,應當適用《刑法》第306條規(guī)定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jù)罪,不適用本款規(guī)定的犯罪。
張明楷《刑法學》第五版P1085頁:妨害作證罪的法益是司法活動的客觀公正性。
“證人”,不應限于狹義的證人,而應包括被害人、鑒定人、翻譯人(限于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翻譯)。
問題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本罪行為的,是否在成立本罪?一種觀點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采取非法手段妨害作證的,也構成本罪。本書的基本觀點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一般的囑托、請求、勸誘等方法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以妨害作證罪論處。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他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并不缺乏期待可能性,宜認定為妨害作證罪。
問題二:共犯人阻止同案犯作供述或者指使同案犯作虛假供述的行為,是否成立本罪?這不僅與期待可能性有關,而且與構成要件要素有關。一般認為,同案犯的供述,對于其他共犯人而言,就是證人證言。因此,共犯人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同案犯作供述,或者只是同案犯作虛假供述的,符合阻止他人作證、指使他人作偽證的條件,因而可能構成妨害作證罪。但采取一般請求、利誘方法阻止同案犯作供述或者指使同案犯作虛假供述的行為,因為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不宜以犯罪論處。所以,對于同案犯之間的串供行為,不宜認定為妨害作證罪。
P1097頁:包庇罪應僅限于做假證明包庇犯罪的人,而不包括幫助犯罪人毀滅或者偽造證據(jù)的行為。此外,包庇罪中的“作假證明包庇”,僅限于使犯罪人逃避或減輕法律責任的假證明。行為人幫助犯罪人偽造無罪、罪輕的證據(jù)的,同時觸犯了包庇罪與幫助偽造證據(jù)罪,應作為狹義的包括的一罪,從一重罪論處。
(2002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于通過偽造證據(jù)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jù)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jù)時,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diào)取證據(jù)。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jù)。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zhí)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等證據(jù)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jù),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jù)、隱匿證據(jù)或者毀滅證據(jù)的,無論屬于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一百一十四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jù),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jié)悔過或者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二)偽造、隱藏、毀滅證據(jù)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三)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或者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
······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罰款、拘留須經(jīng)人民法院院長批準。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zhí)行。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執(zhí)行《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六)
第三百零七條之一(《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條)虛假訴訟罪
三十五、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零七條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chǎn)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