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公安部統(tǒng)一部署,全國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廣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zhí)烀鞯热松嫦咏M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犯罪問題進行查處,張?zhí)烀鞯榷嗝缸锵右扇艘驯灰婪ú扇⌒淌聫娭拼胧,F初步查明,張?zhí)烀鞯热松嫦右浴胺鲐殱А⒕还采钡葹榛献?,策劃、操縱并發(fā)展人員參加傳銷活動,騙取巨額財物。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傳銷犯罪案件持續(xù)高發(fā),不法分子不斷變換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愛心慈善”、“虛擬貨幣”、“電子商務”、“微信營銷”等各種名目,策劃、組織傳銷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將繼續(xù)保持高壓嚴打態(tài)勢,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同時,提醒廣大群眾提高防范意識,不被高利誘惑,自覺抵制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共同維護好經濟社會秩序。
7月24日“平安北京”發(fā)布通報稱,部分“善心匯”會員被別有用心之人煽動來京非法聚集,嚴重擾亂了首都社會秩序。
7月26日,“平安北京”再次發(fā)布通報稱,針對近日部分“善心匯”成員被煽動來京非法聚集一事。截至7月26日,6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被刑事拘留。
按照公安部統(tǒng)一部署,全國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對廣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zhí)烀鞯热松嫦咏M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犯罪問題,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辦案民警介紹,多年來,張?zhí)烀靼炎约喊b成“大慈善家”、“經濟學者”。而事實上,他初中肄業(yè),并未研究過經濟學。2016年5月以來,張?zhí)烀鞯热送ㄟ^搭建“善心匯眾扶互生大系統(tǒng)”平臺,大肆發(fā)展會員。截至目前,善心匯共有500多萬會員,遍布全國31個省區(qū)市,涉案金額數百億元,是近年來較為罕見的特大涉嫌傳銷組織。
蘇義飛律師:《(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一、關于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問題
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組織,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追究刑事責任。
組織、領導多個傳銷組織,單個或者多個組織中的層級已達三級以上的,可將在各個組織中發(fā)展的人數合并計算。
組織者、領導者形式上脫離原傳銷組織后,繼續(xù)從原傳銷組織獲取報酬或者返利的,原傳銷組織在其脫離后發(fā)展人員的層級數和人數,應當計算為其發(fā)展的層級數和人數。
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中,確因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的言詞證據的,可以結合依法收集并查證屬實的繳納、支付費用及計酬、返利記錄,視聽資料,傳銷人員關系圖,銀行賬戶交易記錄,互聯網電子數據,鑒定意見等證據,綜合認定參與傳銷的人數、層級數等犯罪事實。
二、關于傳銷活動有關人員的認定和處理問題
下列人員可以認定為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
(一)在傳銷活動中起發(fā)起、策劃、操縱作用的人員;
(二)在傳銷活動中承擔管理、協調等職責的人員;
(三)在傳銷活動中承擔宣傳、培訓等職責的人員;
(四)曾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以內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又直接或者間接發(fā)展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十五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人員;
(五)其他對傳銷活動的實施、傳銷組織的建立、擴大等起關鍵作用的人員。
以單位名義實施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的,對于受單位指派,僅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三、關于“騙取財物”的認定問題
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采取編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夸大經營、投資、服務項目及盈利前景,掩飾計酬、返利真實來源或者其他欺詐手段,實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guī)定的行為,從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的費用中非法獲利的,應當認定為騙取財物。參與傳銷活動人員是否認為被騙,不影響騙取財物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