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21年10月21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1年10月21日
效力級別地方司法文件
第一條 【制定目的】為規(guī)范本市法院破產衍生訴訟案件訴訟費用緩交的辦理,提升破產案件的辦理質效,根據《民事訴訟法》《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市破產審判的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主體】本辦法適用于破產企業(yè)(管理人)作為原告或者上訴人的破產衍生訴訟案件。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破產案件受理后,破產企業(yè)(管理人)依據《企業(yè)破產法》提起的撤銷權、取回權、解除合同、確認債權等破產衍生訴訟案件。
破產案件受理前提起、尚未審結的民事訴訟,訴訟費用的緩交按照原規(guī)定辦理。
破產案件受理前撤回的民事訴訟,在破產案件受理后再提起的,一般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適用條件】破產企業(yè)雖暫無資金支付破產衍生訴訟案件的訴訟費用,但有相應破產財產可確保后期足額交納的,可以認定為《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確實需要緩交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緩交流程】破產企業(yè)(管理人)申請緩交一審訴訟費用的,應在《預交訴訟費通知書》規(guī)定的交費期限內向立案庭或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提交緩交訴訟費用的申請、破產案件受理裁定書及指定管理人決定書。
立案庭或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收到上述材料后,應于五個工作日內移交破產案件承辦人,由破產案件合議庭依據破產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查,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后向立案庭或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反饋。
破產案件合議庭認為符合緩交條件的,由立案庭或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發(fā)起訴訟費用緩交流程,經破產案件合議庭提出意見,立案庭或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分管副院長審批;認為不符合緩交條件的,立案庭或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應制作《不予緩交訴訟費用通知書》并向破產企業(yè)(管理人)送達。破產企業(yè)(管理人)逾期交納訴訟費用的,依法按撤訴處理。
破產企業(yè)(管理人)申請緩交上訴費用的,按照原規(guī)定辦理。
第六條 【費用收繳】被準予緩交訴訟費用的破產企業(yè)(管理人)依據一審生效的裁判文書應承擔訴訟費用的,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應于法律文書生效后三日內向破產企業(yè)(管理人)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被準予緩交訴訟費用的破產企業(yè)(管理人)依據二審法律文書應承擔訴訟費用的,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應于收到二審裁判文書后三日內向破產企業(yè)(管理人)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破產企業(yè)(管理人)收到該通知書后,應依據破產案件的審理情況盡快交納訴訟費用。
破產衍生訴訟案件審判庭同時應將該《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送達破產案件合議庭,破產案件合議庭應督促破產企業(yè)(管理人)及時交納訴訟費用或將其列入重整計劃、和解協(xié)議或分配方案確定清償。
第七條 【緩交期限】破產衍生案件訴訟費用的緩交期限根據破產案件審理的進程確定,由債務人財產隨時清償,最遲緩交至破產程序中通過的重整計劃、和解協(xié)議或分配方案中確定的清償時間。
第八條 【解釋】本辦法由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并負責解釋。法律、司法解釋有不同規(guī)定的,按照法律、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 【實施】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破產衍生案件訴訟費用緩交申請表
2.不予緩交訴訟費用通知書
3.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
附件1:
破產衍生案件訴訟費用緩交審批表
(XXXX)皖XX民初XX號
案號 | 案由 | ||
申請人 | 破產案號 | ||
申請 | |||
破產案件合議庭審查意見 | |||
庭長意見 | |||
分管院長意見 | |||
備注 |
(表格一式兩份,由破產衍生案件審判庭與破產案件審判庭分別留存)
附件2:
___________人民法院不予緩交訴訟費用通知書(存根)
(XXXX)皖XX民初XX號
XXXX公司:
你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訴訟,并申請緩交訴訟費用。本院經審查,認為你的申請不符合司法救助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應預交訴訟費XXXX元, 現(xiàn)不同意你予以緩交。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你應于收到本通知次日起七日內按照我院此前開具的《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上的虛擬賬號轉賬交納訴訟費,逾期依法按自動撤訴處理。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提示:繳款后三日內將刷卡憑證交至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7號窗口,超過合理期限可能產生失權后果。
附件3:
__________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稿)
(XXXX)皖XX民終XX號
XXXX公司:
XXXX與XXXX公司XXXX糾紛一案,向本院提起訴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guī)定,你應當交納案件訴訟費XXXX元,限你于收到本通知書次日起七日內向本院交納。特此通知。
收款戶名:XXXX
收款銀行:XXXX
收款銀行賬號(虛擬賬號):XXXX
金 額:大寫(小寫)
XXXX人民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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