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guān)合肥仲裁委員會
發(fā)文日期2023年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合肥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計算標準
一、受理費
(一)爭議金額為80萬(含)以上的
爭議金額分段(人民幣) 仲裁案件受理費(人民幣)
1000元以下的部分 100元
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5%交納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4%交納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3%交納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2%交納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1%交納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0.5%交納
(二)爭議金額為80萬以下的
爭議金額分段(人民幣) 仲裁案件受理費(人民幣)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元
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4%交納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3%交納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2%交納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1%交納
500001元至800000元的部分 按該部分的0.5%交納
二、處理費
仲裁案件同時須交納處理費,其中爭議金額為80萬(含)以上的案件,處理費按受理費的10%計算;爭議金額為50萬元(含)至80萬元之間的案件處理費按1000元收??;爭議金額為50萬以下的案件處理費按500元收取。實際發(fā)生的處理費高于以上規(guī)定的,以實際發(fā)生的處理費用收取。
三、仲裁請求為非財產(chǎn)請求的,按照本委最低標準收取受理費,處理費按照200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