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安徽省政府 【發(fā)文字號】 皖政辦[1999]41號
【發(fā)布日期】 1999.08.16 【實施日期】 1999.08.16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政府規(guī)章
【法規(guī)類別】 機關工作綜合規(guī)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皖政辦(1999)41號 1999年8月16日)
第一條 為促進全省國民經濟穩(wěn)步增長和社會事業(yè)全面進步,確保省人民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的完成,科學評價各責任單位的工作實績,按照“嚴考核、重實績、求實效”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政府確定的目標管理各責任單位。
第三條 目標管理考核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材料審查與實地抽查相結合的原則;
(三)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階段考核與總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市、地責任單位和省直責任單位按以下內容分別予以考核:
(一)對市、地責任單位,主要考核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制定的經濟運行指標以及與省政府簽訂的單項目標完成情況;
(二)對省直各責任單位,主要考核《政府工作報告》分解的各項工作任務、本單位的主要工作職責以及與省政府簽訂的單項目標完成情況;
(三)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行一票否決,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作為綜合考核內容。
第五條 每年進行年度考核,五年計劃末進行階段考核,政府屆滿進行總考核。
第六條 考核要堅持標準,嚴格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市、地責任單位按規(guī)定把有關考核資料送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審核,經審核、排序后報省考核委;省直責任單位的自我考核資料直接報省考核委辦公室。
(二)省考核委辦公室在組織抽查和征求省監(jiān)察廳、省計生委、省文明辦、省綜治辦等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對擬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責任單位,省考核委辦公室進行實地考核。
(三)各責任單位的考核等次,由省考核委辦公室征求各位分管省長意見后,報省考核委審定。
第七條 實行以量化為主的考核,具體按以下辦法進行:
(一)市、地責任單位的考核按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制定的綜合評價考核辦法實施。
(二)省直責任單位實行百分制計分考核。即:
實際得分=量化目標得分+定性目標得分。
量化目標得分=完成任務百分比×目標權數。完成任務百分比達不到60%的,該項目標不計分;超過120%的,按120%記分。
定性目標作出“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種評價?!巴瓿伞?、“基本完成”分別按該項目標基本得分的100%、80%計算得分,“未完成”不計分。
第八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一般”3個等次。
市、地責任單位綜合指數居全省前八位,且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為“優(yōu)秀”;綜合指數居全省第九位至十四位,且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為“良好”;綜合指數居全省第十五位至十七位的為“一般”。
省直責任單位全面完成目標任務,重點工作份額大,有特色,主要工作在全國同行業(yè)位次前移或受到國家有關部門和省委、省政府表彰,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單位為“優(yōu)秀”;完成和基本完成目標任務,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單位為“良好”;完成目標任務在80分以下的單位為“一般”。
階段考核和總考核的等次參照當年度考核情況及本階段和各年度考核情況確定。
第九條 依據考核等次,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以下獎懲:
(一)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良好”的責任單位,省政府予以通報表彰。階段考核為“優(yōu)秀”的責任單位,省政府給予記集體三等功1次??偪己藶椤皟?yōu)秀”的責任單位,省政府給予記集體二等功1次,對總考核成績特別優(yōu)異的單位責任人,可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二)年度、階段、總考核等次為“優(yōu)秀”、“良好”的責任單位,均可由本單位在當年發(fā)放給職工適量的獎金。獎勵經費自籌,發(fā)放標準由省考核委統(tǒng)一規(guī)定。
(三)年度、階段考核為“一般”的責任單位,省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責成責任人提出整改措施??偪己藶椤耙话恪钡呢熑螁挝?,省政府將根據情況,給予責任人適當處理。
(四)對弄虛作假、謊報成績的單位,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各責任單位可自行制定對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考核獎懲辦法。
第十條 考核工作由省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負責,省考核委辦公室和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具體承辦。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考核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發(fā)布日期】 1999.08.16 【實施日期】 1999.08.16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政府規(guī)章
【法規(guī)類別】 機關工作綜合規(guī)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皖政辦(1999)41號 1999年8月16日)
第一條 為促進全省國民經濟穩(wěn)步增長和社會事業(yè)全面進步,確保省人民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的完成,科學評價各責任單位的工作實績,按照“嚴考核、重實績、求實效”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政府確定的目標管理各責任單位。
第三條 目標管理考核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二)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材料審查與實地抽查相結合的原則;
(三)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階段考核與總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市、地責任單位和省直責任單位按以下內容分別予以考核:
(一)對市、地責任單位,主要考核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制定的經濟運行指標以及與省政府簽訂的單項目標完成情況;
(二)對省直各責任單位,主要考核《政府工作報告》分解的各項工作任務、本單位的主要工作職責以及與省政府簽訂的單項目標完成情況;
(三)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行一票否決,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作為綜合考核內容。
第五條 每年進行年度考核,五年計劃末進行階段考核,政府屆滿進行總考核。
第六條 考核要堅持標準,嚴格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市、地責任單位按規(guī)定把有關考核資料送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審核,經審核、排序后報省考核委;省直責任單位的自我考核資料直接報省考核委辦公室。
(二)省考核委辦公室在組織抽查和征求省監(jiān)察廳、省計生委、省文明辦、省綜治辦等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對擬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的責任單位,省考核委辦公室進行實地考核。
(三)各責任單位的考核等次,由省考核委辦公室征求各位分管省長意見后,報省考核委審定。
第七條 實行以量化為主的考核,具體按以下辦法進行:
(一)市、地責任單位的考核按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制定的綜合評價考核辦法實施。
(二)省直責任單位實行百分制計分考核。即:
實際得分=量化目標得分+定性目標得分。
量化目標得分=完成任務百分比×目標權數。完成任務百分比達不到60%的,該項目標不計分;超過120%的,按120%記分。
定性目標作出“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三種評價?!巴瓿伞?、“基本完成”分別按該項目標基本得分的100%、80%計算得分,“未完成”不計分。
第八條 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一般”3個等次。
市、地責任單位綜合指數居全省前八位,且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為“優(yōu)秀”;綜合指數居全省第九位至十四位,且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為“良好”;綜合指數居全省第十五位至十七位的為“一般”。
省直責任單位全面完成目標任務,重點工作份額大,有特色,主要工作在全國同行業(yè)位次前移或受到國家有關部門和省委、省政府表彰,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單位為“優(yōu)秀”;完成和基本完成目標任務,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綜合考核未發(fā)現(xiàn)問題的單位為“良好”;完成目標任務在80分以下的單位為“一般”。
階段考核和總考核的等次參照當年度考核情況及本階段和各年度考核情況確定。
第九條 依據考核等次,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以下獎懲:
(一)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良好”的責任單位,省政府予以通報表彰。階段考核為“優(yōu)秀”的責任單位,省政府給予記集體三等功1次??偪己藶椤皟?yōu)秀”的責任單位,省政府給予記集體二等功1次,對總考核成績特別優(yōu)異的單位責任人,可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二)年度、階段、總考核等次為“優(yōu)秀”、“良好”的責任單位,均可由本單位在當年發(fā)放給職工適量的獎金。獎勵經費自籌,發(fā)放標準由省考核委統(tǒng)一規(guī)定。
(三)年度、階段考核為“一般”的責任單位,省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責成責任人提出整改措施??偪己藶椤耙话恪钡呢熑螁挝?,省政府將根據情況,給予責任人適當處理。
(四)對弄虛作假、謊報成績的單位,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各責任單位可自行制定對本地區(qū)、本系統(tǒng)考核獎懲辦法。
第十條 考核工作由省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委員會負責,省考核委辦公室和省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具體承辦。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省考核委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