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后還需要找律師嗎?
【關鍵詞】偽造公章、過戶車輛、認罪認罰、取保候審
【處理結果】實報實銷并在法院階段成功申請取保候審
【承辦律師】
夏煬,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花文靜,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刑事業(yè)務中心網絡犯罪辯護部主任
【辦案經過】
1、律師會見,申請取保
2023年12月底,金亞太律師接受當事人家屬委托,當事人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2024年1月1日,律師趕往看守所,第一時間會見當事人了解案件情況。律師研判案情之后形成書面意見提交檢察院,為了達到最好的效果,再次前往辦案地和檢察官當面溝通,為當事人爭取不批捕。遺憾的是最終檢察院以當事人有前科為由批準逮捕。
2、認罪認罰,實報實銷
2024年6月,律師和檢察官就案件事實、法律適用、量刑建議等方面進行面對面溝通。檢察官認可律師提交材料中的觀點和量刑建議,認為兩起事實應認定第二起為犯罪行為,考慮到當事人已經羈押6個多月,認罪認罰具結的量刑為7個月。
3、介入逆轉,取保候審
因多方面原因,家屬在法院階段未委托律師。7月15日,本應開庭后家人團聚,但遲遲未見消息。家屬緊急委托金亞太律師再介入案件。律師和承辦法官溝通后得知法官在考慮建議檢察院追加第一起事實為犯罪事實,綜合當事人前科,最終量刑可能在1年左右。金亞太律師向法院遞交辯護詞和案例,明確給出核心觀點:本案第一起事實因不具有犯罪故意法定的不構成犯罪,人民法院不應當建議檢察院追加犯罪事實。遞交材料后,律師又和法官充分溝通,五天后法院放人,當事人和家屬團聚。
【律師寄語】
根據2024年8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的文章《2024年1月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2024年上半年,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法院采納數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議數的90%以上。
這個比例說明,十個案子里可能就有一個案子的認罪認罰量刑建議法院是不予采納的。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求刑權,判決當事人有罪無罪以及刑期的決定權在法院。特別指出:事實直接影響量刑。對于事實方面公、檢有爭議的案件,在法院階段要極其慎重。
本案當事人,在法院階段委托律師較晚,多羈押了十五天;如果不委托律師,可能會面臨多羈押五個月。刑事案件無論重罪、輕罪都必須重視,全階段委托專業(yè)刑事律師辯護,為當事人的權利保駕護航。
撰文:花文靜
審核:夏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