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辯三年:路虎車抵押詐騙案無罪
【關鍵詞】路虎車、抵押、詐騙、無罪
【處理結果】無罪
【承辦律師】
高正綱,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刑辯分所副主任、刑事業(yè)務中心副主任
花文靜,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業(yè)務中心知識產(chǎn)權犯罪辯護部主任
【案件情況】
2020年11月,犯罪嫌疑人A某聯(lián)系A某姐姐、C某、D某,將A某姐姐路虎車以租車為由開出。后A某四人將車子準備賣給二手車商E某,期間E某要求A某提供其姐姐的車輛買賣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A某四人商量以租車需要身份證明為由從A某姐姐處騙得身份證復印件照片,并偽造車輛買賣授權書簽字。最終,A某以16.2萬價格將汽車賣給二手車商E某,實際到賬6.2萬。
后A某姐姐在未告知A某的情況下,通過GPS定位找到路虎車,使用備用鑰匙將車開走,致二手車商E某報案。公安機關以詐騙罪立案,先后刑事拘留A某、C某、D某。
【辦案經(jīng)過】
1.2021年1月6日,A某被刑事拘留;公安機關擬指控A某等4人以路虎車抵押詐騙6.2萬;
2.2021年2月1日,A某近親屬在屢次找人被騙,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慕名到金亞太律所委托高正綱、花文靜律師介入;
3.高正綱、花文靜律師多次會見A某,并和公安、檢察官多次溝通,認為本案A某名為賣車實為抵押,E某損失非A某造成,且A某沒有非法占有目的,提交不批捕意見;2021年2月8日,檢察機關采納律師意見,A某不批捕,被取保候審;
4.2022年2月,公安機關堅持對A某等人移送審查起訴,審查起訴階段A某續(xù)保;高正綱、花文靜律師第一時間閱卷,經(jīng)論證,認為A某不構成犯罪,提交建議不起訴辯護意見;
5.2023年2月,檢察院采納辯護意見,認為本案不構成犯罪,要求公安機關撤回審查起訴;
6.2024年,A某強制措施到期,無罪。
【律師寄語】
高正綱:三年前,因詐騙被刑拘,有人勸他認罪退錢判緩
三年后,無罪辯護成功,我們用專業(yè)還他一生清白
花文靜: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堅持到底,就是勝利。
撰文丨花文靜、高正綱
編輯丨代娜娜
審核丨陶鴻 曹富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