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簡要回顧
代某出生于四川某縣,由于從小一直都游手好閑,沒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到成都后面對著省會的優(yōu)越的物質生活和自己的窘迫的落差,一直都在尋找自己發(fā)財?shù)牡缆?。但由于自己無一技之長,屢屢碰壁。自己心理便頓生了雜念,想通過不正當?shù)氖侄蝸斫鉀Q自己的生活。一日晚上在街上閑逛,看到燈紅酒綠中有人在嫖娼,于是自己腦子中冒出了敲詐嫖客錢財?shù)南敕?。便與其他人協(xié)商, 制定了自己犯罪的三步驟。第一、由三輪車夫去拉嫖客。第二、嫖客與被告方的小姐發(fā)身真實的非法的性行為即嫖娼行為。第三、被告人以嫖客即受害人從事了非法的行為由敲詐受害人。由于小姐也是無業(yè)游民,生活在社會低層,急于改善自己的生活,便同意共同進行敲詐嫖客的錢財。先后實施了幾起敲詐的案子.后來有人報案,被公安局抓獲。檢察院的指控為:被告人代某在嫖客實施嫖娼行為后,利用他們害怕被發(fā)現(xiàn)的心理和使用暴力,搶奪他們的錢財,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構成搶劫罪,應依法追究責任。
二、法院裁決結果
法院采納辯護意見,改變罪名為敲詐勒索罪。
三、案件爭議的焦點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代某的行為是構成搶劫罪還是敲詐勒索罪。我的辯護意見是檢察院指控的搶劫罪是不成立的,定敲詐勒索罪更符合事實。我的辯護意見要點如下:
一、從整個犯罪過程來看被告人沒有實施搶劫罪的犯罪故意
被告人的犯罪過程分為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第一,由三輪車夫去拉嫖客。第二,嫖客與被告方的小姐發(fā)身真實的非法的性行為即嫖娼行為。第三,被告人以嫖客即受害人從事了非法的行為由敲詐受害人。
上述過程充分的反映的了被告人主觀上是想利用受害人自己干了違法的事怕所謂的“公了”,從而來敲詐受害人。其并非是想直接搶劫受害人。如果被告人主觀上是想搶劫,其完全沒有必要在小姐和受害人發(fā)生關系后實施。只要客人一到酒店就可以實施搶劫。甚至沒有必要在酒店實施搶劫。
二、從客觀方面的表現(xiàn)本案應定性為敲詐勒索罪而非搶劫罪
敲詐勒索與搶劫罪在客觀方面都可能使用當場威脅的方式,恐嚇被害人,迫使其立即交付財物的行為。結合本案其的本質的區(qū)別在于威脅的內容不同。
從威脅的內容看,搶劫罪的威脅,都是以殺害、傷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脅;其特點是暴力程度高,被害人除了當場交付財物之外,沒有選擇的余地,否則其生命、人身會遭受重大侵害。多表現(xiàn)為行為有兇器、且行為明確表示如果“不怎么”對受害人的身體就“將怎么”,這樣的危險性是迫在眉睫。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則比較廣泛,其不僅包括對人身的加害行為或者毀壞財物、名譽等,或檢舉揭發(fā)他人。其特點是該威脅的是為了產(chǎn)生恐懼感和壓迫感,但是并沒有達到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地步。就本案中是否使用了暴力,辯護人發(fā)表如下意見:
1、控方?jīng)]有提供證據(jù)或提供充足的證據(jù)證明在該次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在事前合謀了如果被害人不給錢就要實施暴力。
2、控方?jīng)]有提供證據(jù)或提供充足的證據(jù)證明被告人使用了暴力,且受害人的陳述相互矛盾也不完整
3、控方更沒有提供證據(jù)或提供充足的證據(jù)證明被告將這種事前的使用暴力的合議授意給本案的從犯代某。
4、控方也沒有證據(jù)或提供充足的證據(jù)證明被告人代某使用了暴力。故即便有人在該次犯罪中實施了暴力也是超出了共同犯罪,該行為應由其自行承擔。
三、被告人代某具有下列從輕、減輕情節(jié)懇求法院對被告人減輕處罰。
1、被告人在從犯中仍然屬于較輕微。
2、被害人具有一定過錯。
3、被告人認罪態(tài)度好。
4、被告人作為一名退伍軍人,本質上是好的,只是由于受了本案前三被告的慫恿和教唆才誤入歧途。
四、本案辯護技巧
通過對本案案情的了解,及證據(jù)的整理,我發(fā)現(xiàn)檢察機關指控的搶劫罪不能成立,敲詐勒索罪的定罪量刑表現(xiàn)《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搶劫罪的定罪量刑表現(xiàn)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定敲詐勒索罪最高刑僅為十年,而定搶劫罪最高刑可達死刑。
僅從字面看,“威脅”既是搶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詐勒索罪的基本行為方式。但是,其威脅的特定內涵不同:(1)從威脅的方式看,搶劫罪的威脅,是當著被害人的面直接發(fā)出的;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當面發(fā)出,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第三者轉達。(2)從實現(xiàn)威脅的時間看,搶劫罪的威脅表現(xiàn)為揚言如不交出財物,就要當場實現(xiàn)所威脅的內容;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則一般表現(xiàn)為,如不答應要求將在以后某個時間實現(xiàn)威脅的內容。(3)從威脅的內容看,搶劫罪的威脅,都是以殺害、傷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脅;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內容則比較廣泛,包括對人身的加害行為或者毀壞財物、名譽等。(4)從非法取得財物的時間看,搶劫罪是實施威脅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則可以在當場,也可以在事后取得??梢?,這兩種犯罪中的威脅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如果案件事實同上述搶劫威脅的各特點相符合,應以搶劫罪論處。如果其中有一條不符合,則應以敲詐勒索罪論處。
通過深入的分析之后我清楚的認識到本案就是敲詐勒索罪而不是搶劫罪,我毫不猶豫的把“此罪與彼罪”的辯護作為本案的突破口,最終贏得了本案的成功。
五、律師體會
接受了代某的委托后,我自己一直在思索這個案子,覺得自己心中對被告人有一絲同情。感受到生活在社會低層的人改變自己生活在走正當?shù)牡牡缆纷卟煌ǖ臅r候,去選擇他們認為可行但違法犯罪的道路時候的無奈。當然作為一名專業(yè)的刑事律師這些思考不能影響我太多,我必須用證據(jù)的和自己的辯論去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我不會放棄每一個機會和細節(jié)。針對指控,我有目的性的去收集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jù)和收集對被告人量刑的證據(jù),整理出了辯護和指控的焦點,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準備,我心中的一個想法越來越明顯,檢察院指控的搶劫罪是不成立的,定敲詐勒索罪更符合事實。于是我便從這個思路出發(fā),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最終取得勝利,本案的第一被告獲死刑,代某作為第二被告,這樣的結果他已非常滿足。
刑事案件最首要的兩個問題是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不同的罪名結果千差萬別。比如最近網(wǎng)上最受關注的杭州胡某車案及成都孫某酒后駕車案,兩個案件不同的罪名,差距卻是如此之大,胡某定交通肇事罪,判決有期徒刑3年,孫某定危害公共完全罪一審判決死刑,二審判決無期。這也是我國粗放型量刑的弊端所在,在中國現(xiàn)有的刑法體系下,律師只有準確的把握刑法的各個細節(jié),首先做好專業(yè)的技術工作,才能改變當事人的命運。
來源:四川刑事律師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