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政府 【發(fā)文字號】 合辦[2006]55號
【發(fā)布日期】 2006.12.29 【實施日期】 2006.12.29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機關工作綜合規(guī)定
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合辦〔2006〕55號)
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xié)辦公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現(xiàn)將《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2006年12月29日)
為適應集中辦公的客觀要求,深化機關后勤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優(yōu)化資源配置,按照2006年第47次市委常委會議和市編委合編[2006]21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整合范圍,做好劃轉工作
根據(jù)市委、市政府決定,將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xié)辦公廳的行政管理、保衛(wèi)、接待職能整合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1、人員。按照人隨事走的原則,相關人員、編制隨職能劃轉。機關劃轉對象為2006年11月22日前在職、在編、在崗人員。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行政管理所屬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及離退休人員一并劃轉。劃轉人員名單由市四套班子辦公廳研究確定,市編辦審核。
2、資產。四套班子辦公廳的車輛、整合處室的辦公用房,移交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使用。
3、經費。相關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由市財政局分別核定,列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
4、資料。劃轉人員的人事檔案,黨組織、行政、供給關系,以及資產登記、管理資料等隨之移交。
5、聘用人員隨職能一并劃轉,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與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市編辦核定聘用人員數(shù),市財政撥付聘用人員相關經費。
二、做過細工作,妥善安排好劃轉人員
1、劃轉人員的身份、供給形式不變,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規(guī)定”。
2、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要根據(jù)工作需要,結合劃轉人員原工作崗位、德才表現(xiàn)、專業(yè)特長,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其作相應安排。
3、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guī)定和干部管理權限,重新研究確定有關人員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職數(shù)超核定限額的,予以確認,逐步消化到核定的職數(shù)限額內。
4、市里將出臺《合肥市政府機構改革富余人員分流實施意見》。在政府機構改革時,符合有關條件,經本人申請,確定劃轉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人員可回原單位辦理提前退休、離崗離職、辭職等手續(xù),享受《合肥市政府機構改革富余人員分流實施意見》規(guī)定的有關政策。
三、精心組織實施,做好交接工作
1、納入移交的人、財、物,要登記造冊,認真交接。登記表一式四份,交機關事務管理局一份,原單位留存一份,市委組織部或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各留一份備案。
2、劃轉人員的人事檔案、組織關系、行政關系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人事處統(tǒng)一接收管理。供給關系(工資檔案)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接收管理。資產登記管理資料由機關事務管理局資產管理處接收管理。
3、目前,對車輛管理實行過渡辦法,過渡期暫定1年。在過渡期內,中巴車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管理使用,其余車輛、駕駛員仍由原單位使用,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分別委托四套班子辦公廳管理。對服務不滿意的駕駛人員,使用單位提出意見,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及時予以調整。車輛燃修等費用,由市財政核撥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額撥付給四套班子辦公廳。
4、劃轉人員的工資、津補貼,從整合工作的下一個月起,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發(fā)放。
四、堅持各負其責,確保圓滿完成整合工作任務
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周密安排。由四套班子秘書長負總責,辦公廳主要領導具體抓,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編辦)、市財政局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做好整合工作和過渡期內的具體事宜。市四套班子辦公廳要加強劃轉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宣傳,開展談心活動,溝通思想,教育引導他們積極理解和支持市委、市政府的決策,確保整合工作積極、穩(wěn)妥地進行。
【發(fā)布日期】 2006.12.29 【實施日期】 2006.12.29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機關工作綜合規(guī)定
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合辦〔2006〕55號)
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xié)辦公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現(xiàn)將《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
(2006年12月29日)
為適應集中辦公的客觀要求,深化機關后勤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優(yōu)化資源配置,按照2006年第47次市委常委會議和市編委合編[2006]21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市四套班子辦公廳有關職能整合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整合范圍,做好劃轉工作
根據(jù)市委、市政府決定,將市委辦公廳、市人大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xié)辦公廳的行政管理、保衛(wèi)、接待職能整合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1、人員。按照人隨事走的原則,相關人員、編制隨職能劃轉。機關劃轉對象為2006年11月22日前在職、在編、在崗人員。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行政管理所屬事業(yè)單位人員、編制及離退休人員一并劃轉。劃轉人員名單由市四套班子辦公廳研究確定,市編辦審核。
2、資產。四套班子辦公廳的車輛、整合處室的辦公用房,移交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使用。
3、經費。相關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由市財政局分別核定,列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
4、資料。劃轉人員的人事檔案,黨組織、行政、供給關系,以及資產登記、管理資料等隨之移交。
5、聘用人員隨職能一并劃轉,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與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市編辦核定聘用人員數(shù),市財政撥付聘用人員相關經費。
二、做過細工作,妥善安排好劃轉人員
1、劃轉人員的身份、供給形式不變,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規(guī)定”。
2、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要根據(jù)工作需要,結合劃轉人員原工作崗位、德才表現(xiàn)、專業(yè)特長,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其作相應安排。
3、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guī)定和干部管理權限,重新研究確定有關人員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職數(shù)超核定限額的,予以確認,逐步消化到核定的職數(shù)限額內。
4、市里將出臺《合肥市政府機構改革富余人員分流實施意見》。在政府機構改革時,符合有關條件,經本人申請,確定劃轉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人員可回原單位辦理提前退休、離崗離職、辭職等手續(xù),享受《合肥市政府機構改革富余人員分流實施意見》規(guī)定的有關政策。
三、精心組織實施,做好交接工作
1、納入移交的人、財、物,要登記造冊,認真交接。登記表一式四份,交機關事務管理局一份,原單位留存一份,市委組織部或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各留一份備案。
2、劃轉人員的人事檔案、組織關系、行政關系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人事處統(tǒng)一接收管理。供給關系(工資檔案)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接收管理。資產登記管理資料由機關事務管理局資產管理處接收管理。
3、目前,對車輛管理實行過渡辦法,過渡期暫定1年。在過渡期內,中巴車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管理使用,其余車輛、駕駛員仍由原單位使用,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分別委托四套班子辦公廳管理。對服務不滿意的駕駛人員,使用單位提出意見,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及時予以調整。車輛燃修等費用,由市財政核撥到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額撥付給四套班子辦公廳。
4、劃轉人員的工資、津補貼,從整合工作的下一個月起,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統(tǒng)一發(fā)放。
四、堅持各負其責,確保圓滿完成整合工作任務
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周密安排。由四套班子秘書長負總責,辦公廳主要領導具體抓,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編辦)、市財政局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做好整合工作和過渡期內的具體事宜。市四套班子辦公廳要加強劃轉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宣傳,開展談心活動,溝通思想,教育引導他們積極理解和支持市委、市政府的決策,確保整合工作積極、穩(wěn)妥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