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司法局 【發(fā)布日期】 2014.01.23
【實施日期】 2014.01.23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律師綜合規(guī)定與機構
合肥市司法局關于做好2014年律師黨員網(wǎng)絡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司法局,各律師事務所:
為建立律師黨員教育常態(tài)化機制,加強對律師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省廳決定自2014年起,組織全省律師黨員參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線”網(wǎng)絡培訓。為組織開展好2014年我市律師黨員在線學習工作,根據(jù)省廳相關通知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市55周歲(含)以下的中共黨員專職律師。55周歲以上的中共黨員專職律師不做硬性要求。
二、目標任務
2014年,培訓對象應當完成必修學分5分,選修學分10分。所獲學分可折算律師繼續(xù)教育培訓10個學時。
三、培訓方法
請按照省廳相關通知(見附件)要求,登陸“安徽干部教育在線”(www.ahgbjy.gov.cn)進行操作。
四、培訓要求
所有培訓對象應于2014年3月1日前啟動本年度在線學習,并力爭于10月1日前完成全年培訓目標任務。逾期未啟動、未完成的,市局將采取集中通報等措施加以督促,并根據(jù)省廳要求將律師黨員在線學習情況與繼續(xù)教育、年度考核、律師事務所綜合實力評估相掛鉤。
五、其他事項
請全市律師事務所、全體黨員專職律師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培訓工作,團結思想,端正學風,堅決杜絕采取“掛課”等弄虛作假方式騙取學時、學分的行為。各縣(市)區(qū)司法局應做好下轄律師事務所培訓的督促檢查工作。
培訓對象在登陸、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與工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以便盡快解決。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司法廳辦公室關于做2014年律師黨員網(wǎng)絡培訓工作的通知》(略)
合肥市司法局
2014年1月23日
【實施日期】 2014.01.23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律師綜合規(guī)定與機構
合肥市司法局關于做好2014年律師黨員網(wǎng)絡培訓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司法局,各律師事務所:
為建立律師黨員教育常態(tài)化機制,加強對律師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省廳決定自2014年起,組織全省律師黨員參加“安徽干部教育在線”網(wǎng)絡培訓。為組織開展好2014年我市律師黨員在線學習工作,根據(jù)省廳相關通知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市55周歲(含)以下的中共黨員專職律師。55周歲以上的中共黨員專職律師不做硬性要求。
二、目標任務
2014年,培訓對象應當完成必修學分5分,選修學分10分。所獲學分可折算律師繼續(xù)教育培訓10個學時。
三、培訓方法
請按照省廳相關通知(見附件)要求,登陸“安徽干部教育在線”(www.ahgbjy.gov.cn)進行操作。
四、培訓要求
所有培訓對象應于2014年3月1日前啟動本年度在線學習,并力爭于10月1日前完成全年培訓目標任務。逾期未啟動、未完成的,市局將采取集中通報等措施加以督促,并根據(jù)省廳要求將律師黨員在線學習情況與繼續(xù)教育、年度考核、律師事務所綜合實力評估相掛鉤。
五、其他事項
請全市律師事務所、全體黨員專職律師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培訓工作,團結思想,端正學風,堅決杜絕采取“掛課”等弄虛作假方式騙取學時、學分的行為。各縣(市)區(qū)司法局應做好下轄律師事務所培訓的督促檢查工作。
培訓對象在登陸、操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應及時與工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以便盡快解決。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司法廳辦公室關于做2014年律師黨員網(wǎng)絡培訓工作的通知》(略)
合肥市司法局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