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流程長,臨到交房了還不省心。柳林(化名)花了230萬元買了一套房,卻被賴著不走的租客煩心了一年。日前她向南都記者報料,稱已向法院起訴。
房子被占著,還收不了租
“一年了,我每個月要為此房交7000元的月供,但自己還住不了,也沒有房租收?!绷秩f萬沒有想到,自己花了230萬元買回來的婚房,竟會如此折騰。
回想一年前,當她把自己230萬交到賣家王先生手中時,此房是有租客馬先生在住的,租客對柳林也表示“暫時不想搬走”,她見租客一副老老實實的樣子,還帶著幾歲的孩子,便想既然不著急裝修,就繼續(xù)放租個半年,等來年夏天再開始裝修,之后便結婚、生孩子……于是,柳林與租客馬先生重新簽訂了租賃合同,重新約定了租賃期和租金。但是馬先生交了兩個月的租金后便拒絕交租,給的理由竟是:“我才是這個房子的原始業(yè)主,賣房的王先生是我姨父。他到現(xiàn)在還沒有把房款給我,所以我才不會搬走?!?br />
之后,柳林與這位馬先生開始了為期一年的博弈。先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再是報警,找過兩次警察,但被認為此是普通民事糾紛不好出面?!肮芾硖幰脖е鴥蛇叢坏米锏膽B(tài)度。因為這個房子是以前的單位集資房,管理處的人和馬先生還是老同事。”柳林說,實在沒撤了,就去關閉水電表,結果沒過兩天又安上去了。
懷疑是個“局”,無奈打官司
柳林的尷尬之處就在于,她與王先生的買賣交易已完成。王先生收到柳林的房款后也交了房給她,至于續(xù)租,那也是柳林當初自愿的,客觀上看,王先生與此已無干系。不過,柳林覺得這事就像個“局”?!盀楹务R先生當時沒有提出他沒有收到王先生的房款?為何還要繼續(xù)與我簽訂租賃合同?為何交了兩個月租金才告知我此事?這分明是個惡意圈套。”
不管怎么說,柳林也不可能再找王先生退錢,無奈之下只好上法院起訴,要求租客搬離并補齊租金。不料,“他太太一直稱他不在家。法院的傳票拖了好幾個月才被馬先生簽收”。現(xiàn)在終于快開庭了,其代理律師北京大成深證律師事務所劉子孺分析:“勝訴是在握的,但柳小姐花了230萬買下的房子,除了每月承擔月供之外,還被拖欠了一年的租金,原本的婚房至今仍未裝修,這筆精神損耗很難賠償。”
而通過此案例,劉子孺提醒其他買家,在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清楚房子有沒有人在住,如果有人在住,那么要弄清楚是普通租客還是有一定關系的人,并且,不要急著簽租賃合同。最好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租客如果不搬走,賣家需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可以通過違約金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