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原物糾紛答辯狀
答辯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職業(yè)),住……,聯系方式:……。
答辯人就與原告張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一、原告請求答辯人返還涉案車輛,沒有事實基礎。
原告起訴稱答辯人”以張某某欠賭資為由,強行開走涉案車輛”的陳述不是事實,答辯人沒有參與賭博,更沒有借資給張某某參與賭博,答辯人也從沒有從張某某處開走任何車輛,更沒有開走涉案車輛。
對張某某出具的字條內容,答辯人感到莫名其妙,答辯人強烈要求張某某出面陳述事實真相,不能這樣草率的出具一個字條將責任推給答辯人,不能僅憑其極不負責任的單方的只言片語就隨便要求答辯人承擔返還車輛的責任。
據答辯人了解的情況,是張某某因周轉需要,急需資金,而向他人借了資金(而不是向答辯人借),張某某就將涉案車輛暫時抵押給了借款人;張某某一直稱涉案車輛是自己所有,并且也一直由其使用,借款人才愿意抵押。
答辯人在原告與張某某以及借款人間是局外人,答辯人與原告沒有利害關系,答辯人與本案沒有利害關系,答辯人與涉案車輛無關。
二、原告請求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沒有法律依據。
原告主張按照每年折舊4萬元賠償損失,沒有車輛折舊的事實依據;原告主張至起訴之日折舊費2萬元也沒有事實依據;原告主張賠償37萬元,
并支付相應利息更沒有事實依據,因為涉案車輛購買至今已經過兩年多,沒有提交權威的鑒定結論報告,更何況,涉案車輛與答辯人毫無關聯。
綜上所述,答辯人沒有開走涉案車輛,更沒有使用和實際占有涉案車輛,不成立答辯人返還原告涉案車輛和賠償損失的義務,原告對答辯人提起的本案訴訟,沒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支持,請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