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罪名:受賄罪
檢察院指控涉案金額:653.28萬
最終法院認定受賄金額:292.28萬元
承辦律師:黃奧律師
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
Z某某系皖北某市某局原局長,因涉嫌受賄罪被于2017年4月8日被指定居所監(jiān)視居住。后安徽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某縣人民法院管轄。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指定黃奧律師承辦本案。
皖北某檢察院指控Z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53.28萬元。
自2017年12月至案件辦理結束,黃奧律師先后30余次前往皖北某縣看守所會見Z某某,并與辦案機關積極溝通,提出相關的證據,向法院提交了1000多頁的證據,同時申請調取隨案移送的全部28張同步錄音錄像光盤并一一觀看,發(fā)掘尋找案件存在的問題。
經過3次庭前會議,經過與公訴方和法院的多次溝通,確定指控的22起事實中,律師提出有4起事實存在問題,其中有部分事實證據不足,有部分事實不構成受賄罪。
經過從上午9點到下午5點的近8個小時的庭審。
法院采納律師的關鍵性辯護意見,最終法院認定受賄金額為280余萬萬元,成功的將犯罪金額從650余萬打到300萬以下。在本案的偵查階段,家屬退贓400多萬,最終辦案機關返還了家屬1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