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譽一級教授、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博士研究生導師、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專職顧問,兼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際刑法學協(xié)會名譽副主席暨中國分會名譽主席。高銘暄教授與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馬克昌教授合稱為我國刑法學界“北高南馬”。
高銘暄是當代中國著名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中國國際刑法研究開創(chuàng)者。我國刑法學專業(yè)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導師。同時,高銘暄教授與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馬克昌教授合稱為我國刑法學界“北高南馬”。他先后獲得了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優(yōu)秀教師”、“全國師德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并被收人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和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獨著、主編、合著(譯)專業(yè)書籍90余部,發(fā)表論文260余篇。曾參加1979年刑法典起草和1997年刑法典修訂工作,多次參與中國最高司法機關制訂刑事司法解釋的研討咨詢工作。
代表著作《刑法學》(獲第一屆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教材一等獎)、《刑法學原理》(獲全國高等學校首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和第二屆國家圖書獎)、《中國刑法學》(獲第二屆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教材特等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刑法總則要義》、《新中國刑法科學簡史》、《刑法問題研究》、《新型經(jīng)濟犯罪研究》、《刑法專論》、《刑法肄言》、《高銘暄自選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誕生和發(fā)展完善》、《刑法續(xù)言》等。
高銘暄教授,1928年(民國十七年)5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臺州市玉環(huán)縣鮮迭村,父親在上海在特區(qū)法院擔任書記官,年幼的高銘暄留在家鄉(xiāng)跟著祖母生活。小學畢業(yè)后,高銘暄以優(yōu)異的成績進入溫州甌海中學(后改名為溫州四中)讀書。
1944年春季,高銘暄考入溫州中學高中部。
1947年高中畢業(yè)后,由于父親從事的是司法工作,因此在選擇專業(yè)時,高銘暄的第一想法就是報考法律專業(yè)。由于優(yōu)異成績同時被浙江大學法學院、復旦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三所大學同時錄取,考慮到父親在杭州地方法院當推事,自己在杭州讀書,能和父親住在一起,最終選擇了浙江大學法學院就讀。
大學期間,浙江大學校長竺可楨從武漢大學請來了法律系主任李浩培教授,擔任新組建的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李浩培先生講授的刑法學引起高銘暄極大的學習興趣,并感覺到刑法里面有學問很深,很大,下了決心好好學習。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高銘暄利用暑假參加了中共杭州市委組織的青年干部學校的學習,講課的都是中共著名政治活動家,如譚啟龍、張勁夫等。1949年9月由于浙江大學法學院被迫停辦,法學院的學生只能轉系或者參加地方工作。面臨選擇高銘暄決定繼續(xù)學習法律,為了支持高銘暄,李浩培就把他舉薦給了自己在東吳大學上學時的同學——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費青教授,費青教授是著名的國際法專家,是社會學家費孝通的哥哥,費青教授同意接收高銘暄。1949年9月16日,高銘暄告別父母北上,轉學到北京大學法律系繼續(xù)讀書。
1951年7月,高銘暄從北京大學畢業(yè)時,正值新成立的中國人民大學要招收10名研究生。北京大學法律系領導在征求高銘暄的分配志愿時,他選擇繼續(xù)做一個刑法學研究生。師從前蘇聯(lián)著名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教授、達瑪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爾金教授,成為較早地系統(tǒng)學習和研究蘇聯(lián)刑法理論的中國青年學者。
1953年8月高銘暄研究生畢業(yè)后,留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4年到1979年期間,高銘暄先生參與了中國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
我國刑法界的“北高南馬”兩位泰斗
1956年5月,高銘暄被評為講師。1980年5月被評為副教授,1983年5月,經(jīng)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晉升為教授。
1984年1月,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成為中國刑法學專業(yè)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導師,從此結束了新中國不能自己培養(yǎng)刑法學博士的歷史,同年,高銘暄獲得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
1983年-1986年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主任,1990年-200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務委員會主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85-2003年期間還擔任第二、三、四屆學科評議組成員暨法學組召集人、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1999年-2009年擔任國際刑法學會副主席兼中國分會主席。
2001年,高銘暄被評為“全國師德先進個人”。
2001年,為了提攜后學,高銘暄不再擔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
2003年,高銘暄也不再擔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暨法學組召集人。
200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大學首批榮譽教授稱號,2009年被授予中國人民大學首批榮譽一級教授稱號。
高銘暄現(xiàn)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特聘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榮譽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際刑法學協(xié)會副主席暨中國分會名譽主席。
馬克昌(1926.8.12-2011.6.22),我國當代著名法學家、杰出教育家、卓越社會活動家、博士生導師,新中國刑法學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曾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總干事長和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名譽理事、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湖北省首屆“荊楚社科名家”、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法學學科小組成員等職。獨著的《比較刑法原理——外國刑法學總論》獲第六屆國家圖書獎;主編的《犯罪通論》和《刑罰通論》分別獲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和二等獎;主編的《經(jīng)濟犯罪新論》獲中國圖書獎;任主編之一的《刑法學》和副主編的《中國刑法學》分別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教材一等獎和特等獎;主持完成的“著重提高研究生素質,培養(yǎng)刑法學高層次人才”項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011年1月29登上中央電視臺《大家》欄目。
馬克昌先生,于2011年6月22日19時16分在武漢大學人民醫(yī)院逝世,馬克昌先生靈骨落葬于石門峰名人文化公園,享年8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