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17〕第370號
北京李偉斌(合肥)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的注銷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注銷。
請你所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原行政許可證件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辦理注銷手續(xù)。
安徽省司法廳
2018年8月10日
網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
![]() |
|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法規(guī)查詢 » 地方法規(guī)規(guī)章 » 正文 |
皖司許決字〔2017〕第370號北京李偉斌(合肥)律師事務所注銷
來源: www.yestaryl.com 日期:2018-08-24 閱讀:次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北京李偉斌(合肥)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
|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