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政府 【發(fā)文字號】 合政辦[2006]66號
【發(fā)布日期】 2006.10.27 【實施日期】 2006.10.27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賬戶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財政局等部門關于合肥市清理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辦〔2006〕66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駐肥各金融機構:
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市監(jiān)察局、市審計局、市人事局等部門提出的《合肥市清理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合肥市清理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工作實施方案
(市財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市監(jiān)察局、市審計局、市人事局 二○○六年十月)
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增強政府資金統(tǒng)籌能力,根據(jù)市預算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決定對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現(xiàn)有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撤銷,單位所有支出均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F(xiàn)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清理賬戶的范圍
(一)這次清理賬戶的范圍為市本級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收入納入財政國庫或預算外專戶管理的單位(不含醫(yī)院)。凡經(jīng)市人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不進行帳戶清理的,須經(jīng)市人事、財政部門共同認定同意。
?。ǘ┥鲜龈鲉挝辉诮鹑跈C構開設的所有賬戶,包括基本賬戶、一般存款戶、專項存款戶、基建專戶、臨時存款戶、工會賬戶等各類賬戶;掛靠部門、單位管理的非常設機構及各類學會、協(xié)會等開設的賬戶,各類專項資金管理機構的各類賬戶均屬清理范圍。清理后,各單位現(xiàn)有的所有賬戶一律撤銷。
?。ㄈ└鲉挝辉谑胸斦鴰熘Ц吨行拈_設的零余額賬戶作為其基本賬戶(零余額性質不變)。符合條件尚未開設零余額賬戶的單位,于2006年11月6日前向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和徽商銀行合肥分行城隍廟支行(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申報有關開戶資料,徽商銀行合肥分行城隍廟支行于2006年11月9日前送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批準備案。
?。ㄋ模Υ_需開設專戶進行資金核算管理的單位,由單位提出申請并附有關政策依據(jù),經(jīng)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審核并報經(jīng)市委、市政府批準后,重新辦理開戶手續(xù),及時向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申報、備案。新開設的賬戶要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擴大核算范圍。
?。ㄎ澹└鲉挝汇y行賬戶撤銷后,統(tǒng)一使用銀行公務卡,代替現(xiàn)金結算。
二、實施步驟
清理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登記階段(11月1日至6日)。除醫(yī)院外,凡經(jīng)市人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都必須按照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在上述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如實填報《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自查報告表》(附件一)、《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情況匯總表》及明細情況表(附件二及明細表一、二、三),并附單位資產(chǎn)負債表(截止2006年10月31日)及暫存(暫付)款(行政單位)、應付(預收)款項明細表(事業(yè)單位),經(jīng)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確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報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未開設賬戶的單位只需填報附件一。
第二階段:界定并戶階段(11月7日至14日)。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性質及報送的自查登記表進行審查界定,對屬清理撤銷賬戶范圍的單位,書面通知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將本單位各類賬戶存款余額及銷戶結息一次性轉入到單位基本賬戶內(nèi)集中。各單位進行賬戶撤并后,將有關銷戶資料(含銷戶轉賬復印件)及撤并后單位基本賬戶余額情況表加蓋單位公章,于11月14日前報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各單位向代理銀行申請辦理公務卡,代理銀行為各單位安裝調試好財務POS。
第三階段:劃繳資金銷戶(11月15日至22日)。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上報的銷戶資料和已歸并的賬戶余額進行審核登記,通知報送單位于11月22日前將集中的基本賬戶內(nèi)資金余額連同銷戶結息款,全部劃繳到市財政指定的特設專戶,注銷該基本賬戶,并攜帶銀行已轉訖的轉賬單,以及單位未到期的有價證券等,及時到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對轉入的資金數(shù)額,與市財政局辦理有價證券交接手續(xù),由市財政局登記造冊、保管。
對經(jīng)批準同意開設賬戶的單位,由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單位于11月22日前到市財政局辦理開戶審批手續(xù)。
第四階段:劃繳資金處理(11月23日至29日)。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對各單位劃繳到市財政特設專戶的資金進行界定,分別進行處理。
1.對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及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直接劃繳到市財政非稅收入?yún)R繳結算賬戶。
2.對屬財政撥款的專項資金結余,項目未完工的,仍由單位繼續(xù)用于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市財政根據(jù)項目實施進度及單位資金支付申請審核撥付資金;項目已完工的,資金由市財政收回。結余資金超過一年未使用的,視同已完工項目處理。
3.對經(jīng)批準設立專戶管理的資金,轉入單位開設的專戶。
4.對屬單位歷年滾存凈結余、上級主管部門撥給的補助資金及往來結算資金,轉入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為單位開設的往來結算分賬戶,由單位在國庫集中支付體系內(nèi)進行資金往來結算和賬務核算,結余和補助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第五階段:督查驗收(11月30日至12月8日)。由市監(jiān)察局、審計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財政局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單位賬戶清銷情況進行督查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每一階段的工作任務。嚴禁拒不撤銷賬戶,嚴禁拒不劃轉資金,嚴禁賬戶撤銷后私設賬戶,嚴禁借機亂發(fā)獎金、津貼,突擊花錢,揮霍浪費。
?。ǘ└鲉挝磺謇沓蜂N賬戶前要將大額現(xiàn)金繳存銀行,并對有關財務進行清理和處理,核對無誤后,連同銷戶的結息款及時一次性劃轉。
?。ㄈ蜂N未撤銷的賬戶和應劃繳未劃繳的資金,以及弄虛作假,虛報結余項目,借機改變資金用途的,一經(jīng)核實,撤銷其賬戶,賬戶余額予以沒收,上交財政,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ㄋ模┪唇?jīng)市委、市政府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開設賬戶。對已向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市財政申請備案的賬戶,不得隨意變更或增加,如有違規(guī),從嚴處理。
?。ㄎ澹└魃虡I(yè)銀行應顧全大局,嚴格執(zhí)行賬戶清理撤并的有關規(guī)定,對各單位按規(guī)定并戶、銷戶、劃轉資金應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拖延單位清理撤并賬戶、劃轉資金;嚴格執(zhí)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單位按規(guī)定劃轉資金,防止違法轉移資金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商業(yè)銀行不予配合或違反賬戶清理撤并工作規(guī)定的,市財政將取消其財政性各類資金的代理銀行資格,由市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
各開發(fā)區(qū)所屬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清理工作,參照本方案執(zhí)行;各區(qū)可參照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附件一: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自清自查報告表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單位名稱 │ │
├───────────────┼────────────────────────┤
│開設公款賬戶個數(shù) │ │
├───────────────┼────────────────────────┤
│基本結算戶賬號 │ │
├───────────────┴────────────────────────┤
│有價證券(包括存單) 元,具體情況是: │
│ │
└────────────────────────────────────────┘
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經(jīng)辦人(簽字):
附件二: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匯總表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蓋章): 金額:元
┌─────┬────────────────┬──────────┬───────┐
│序號 │項 目 │金 額 │備 注 │
├─────┼────────────────┼──────────┼───────┤
│1 │現(xiàn) 金 │ │ │
├─────┼────────────────┼──────────┼───────┤
│2 │銀行存款 │ │ │
│ ├────────────────┼──────────┼───────┤
│ │ 其中:基本賬戶 │ │ │
│ ├────────────────┼──────────┼───────┤
│ │ 一般存款賬戶 │ │ │
│ ├────────────────┼──────────┼───────┤
│ │ 基本建設賬戶 │ │ │
│ ├────────────────┼──────────┼───────┤
│ │ 專項存款賬戶 │ │ │
│ ├────────────────┼──────────┼───────┤
│ │ 工會賬戶 │ │ │
│ ├────────────────┼──────────┼───────┤
│ │ 臨時賬戶 │ │ │
│ ├────────────────┼──────────┼───────┤
│ │ 其他賬戶 │ │ │
├─────┼────────────────┼──────────┼───────┤
│3 │銀行存單存折 │ │ │
├─────┼────────────────┼──────────┼───────┤
│4 │有價證券 │ │ │
├─────┼────────────────┼──────────┼───────┤
││總 計(1+2+3+4) │ │ │
└──────────────────────┴──────────┴───────┘
說明:1、本表填列數(shù)字為截止2006年10月31日單位賬面實際余額。
2、各單位將截止2006年10月31日的資產(chǎn)負債表及暫存(暫付)款(行政單位)、應付(預收)款項明細表(事業(yè)單位)附后。
明細表一: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明細情況表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蓋章): 金額:元
┌──┬───┬────┬────┬────┬─────┬───────┬───┬───┐
│序號│開戶單│賬戶性質│帳戶名稱│ 賬號 │ 開戶行 │截止10月31日余│ 資金 │ 備注 │
│ │ 位 │ │ │ │ │ 額 │ 性質 │ │
備注:本表包括各單位持有的所有以單位、內(nèi)部處(科)室、所屬單位或個人名義存儲的定活期存款存單
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經(jīng)辦人(簽字):
明細表二(略)
明細表三: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有價證券情況登記表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蓋章):
┌───┬─────┬────┬─────┬────┬────┬────┬────┬─────┐
│ 債券 │ 序號 │ 名稱 │ 金額 │購入日期│ 年利率 │兌付日期│資金性質│ 備注 │
│
│ │ │ 合計 │ │ - │ - │ - │ │ │
├───┼─────┼────┼─────┼────┼────┼────┼────┼─────┤
│股票和│ 序號 │ 名稱 │ 金額 │購入單價│購入數(shù)量│購入日期│資金性質│ 備注 │
│投資基├─────┼────┼─────┼────┼────┼────┼────┼─────┤
│ 金 │ 1 │ │ │ 合計 │ │ - │ - │ - │ - │ │
└───┴─────┴────┴─────┴────┴────┴────┴────┴─────┘
【發(fā)布日期】 2006.10.27 【實施日期】 2006.10.27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賬戶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財政局等部門關于合肥市清理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辦〔2006〕66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駐肥各金融機構:
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市監(jiān)察局、市審計局、市人事局等部門提出的《合肥市清理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合肥市清理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工作實施方案
(市財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市監(jiān)察局、市審計局、市人事局 二○○六年十月)
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增強政府資金統(tǒng)籌能力,根據(jù)市預算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決定對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現(xiàn)有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撤銷,單位所有支出均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F(xiàn)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清理賬戶的范圍
(一)這次清理賬戶的范圍為市本級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收入納入財政國庫或預算外專戶管理的單位(不含醫(yī)院)。凡經(jīng)市人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不進行帳戶清理的,須經(jīng)市人事、財政部門共同認定同意。
?。ǘ┥鲜龈鲉挝辉诮鹑跈C構開設的所有賬戶,包括基本賬戶、一般存款戶、專項存款戶、基建專戶、臨時存款戶、工會賬戶等各類賬戶;掛靠部門、單位管理的非常設機構及各類學會、協(xié)會等開設的賬戶,各類專項資金管理機構的各類賬戶均屬清理范圍。清理后,各單位現(xiàn)有的所有賬戶一律撤銷。
?。ㄈ└鲉挝辉谑胸斦鴰熘Ц吨行拈_設的零余額賬戶作為其基本賬戶(零余額性質不變)。符合條件尚未開設零余額賬戶的單位,于2006年11月6日前向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和徽商銀行合肥分行城隍廟支行(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申報有關開戶資料,徽商銀行合肥分行城隍廟支行于2006年11月9日前送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批準備案。
?。ㄋ模Υ_需開設專戶進行資金核算管理的單位,由單位提出申請并附有關政策依據(jù),經(jīng)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審核并報經(jīng)市委、市政府批準后,重新辦理開戶手續(xù),及時向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申報、備案。新開設的賬戶要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擴大核算范圍。
?。ㄎ澹└鲉挝汇y行賬戶撤銷后,統(tǒng)一使用銀行公務卡,代替現(xiàn)金結算。
二、實施步驟
清理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查登記階段(11月1日至6日)。除醫(yī)院外,凡經(jīng)市人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都必須按照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在上述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銀行賬戶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如實填報《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自查報告表》(附件一)、《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情況匯總表》及明細情況表(附件二及明細表一、二、三),并附單位資產(chǎn)負債表(截止2006年10月31日)及暫存(暫付)款(行政單位)、應付(預收)款項明細表(事業(yè)單位),經(jīng)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確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報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未開設賬戶的單位只需填報附件一。
第二階段:界定并戶階段(11月7日至14日)。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性質及報送的自查登記表進行審查界定,對屬清理撤銷賬戶范圍的單位,書面通知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將本單位各類賬戶存款余額及銷戶結息一次性轉入到單位基本賬戶內(nèi)集中。各單位進行賬戶撤并后,將有關銷戶資料(含銷戶轉賬復印件)及撤并后單位基本賬戶余額情況表加蓋單位公章,于11月14日前報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各單位向代理銀行申請辦理公務卡,代理銀行為各單位安裝調試好財務POS。
第三階段:劃繳資金銷戶(11月15日至22日)。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上報的銷戶資料和已歸并的賬戶余額進行審核登記,通知報送單位于11月22日前將集中的基本賬戶內(nèi)資金余額連同銷戶結息款,全部劃繳到市財政指定的特設專戶,注銷該基本賬戶,并攜帶銀行已轉訖的轉賬單,以及單位未到期的有價證券等,及時到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對轉入的資金數(shù)額,與市財政局辦理有價證券交接手續(xù),由市財政局登記造冊、保管。
對經(jīng)批準同意開設賬戶的單位,由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單位于11月22日前到市財政局辦理開戶審批手續(xù)。
第四階段:劃繳資金處理(11月23日至29日)。市銀行賬戶清理領導小組對各單位劃繳到市財政特設專戶的資金進行界定,分別進行處理。
1.對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及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直接劃繳到市財政非稅收入?yún)R繳結算賬戶。
2.對屬財政撥款的專項資金結余,項目未完工的,仍由單位繼續(xù)用于預算安排的項目支出,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市財政根據(jù)項目實施進度及單位資金支付申請審核撥付資金;項目已完工的,資金由市財政收回。結余資金超過一年未使用的,視同已完工項目處理。
3.對經(jīng)批準設立專戶管理的資金,轉入單位開設的專戶。
4.對屬單位歷年滾存凈結余、上級主管部門撥給的補助資金及往來結算資金,轉入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為單位開設的往來結算分賬戶,由單位在國庫集中支付體系內(nèi)進行資金往來結算和賬務核算,結余和補助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第五階段:督查驗收(11月30日至12月8日)。由市監(jiān)察局、審計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財政局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對單位賬戶清銷情況進行督查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每一階段的工作任務。嚴禁拒不撤銷賬戶,嚴禁拒不劃轉資金,嚴禁賬戶撤銷后私設賬戶,嚴禁借機亂發(fā)獎金、津貼,突擊花錢,揮霍浪費。
?。ǘ└鲉挝磺謇沓蜂N賬戶前要將大額現(xiàn)金繳存銀行,并對有關財務進行清理和處理,核對無誤后,連同銷戶的結息款及時一次性劃轉。
?。ㄈ蜂N未撤銷的賬戶和應劃繳未劃繳的資金,以及弄虛作假,虛報結余項目,借機改變資金用途的,一經(jīng)核實,撤銷其賬戶,賬戶余額予以沒收,上交財政,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ㄋ模┪唇?jīng)市委、市政府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開設賬戶。對已向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市財政申請備案的賬戶,不得隨意變更或增加,如有違規(guī),從嚴處理。
?。ㄎ澹└魃虡I(yè)銀行應顧全大局,嚴格執(zhí)行賬戶清理撤并的有關規(guī)定,對各單位按規(guī)定并戶、銷戶、劃轉資金應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拖延單位清理撤并賬戶、劃轉資金;嚴格執(zhí)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監(jiān)督單位按規(guī)定劃轉資金,防止違法轉移資金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商業(yè)銀行不予配合或違反賬戶清理撤并工作規(guī)定的,市財政將取消其財政性各類資金的代理銀行資格,由市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
各開發(fā)區(qū)所屬的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清理工作,參照本方案執(zhí)行;各區(qū)可參照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附件一: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自清自查報告表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
│單位名稱 │ │
├───────────────┼────────────────────────┤
│開設公款賬戶個數(shù) │ │
├───────────────┼────────────────────────┤
│基本結算戶賬號 │ │
├───────────────┴────────────────────────┤
│有價證券(包括存單) 元,具體情況是: │
│ │
└────────────────────────────────────────┘
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經(jīng)辦人(簽字):
附件二: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和資金及有價證券匯總表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蓋章): 金額:元
┌─────┬────────────────┬──────────┬───────┐
│序號 │項 目 │金 額 │備 注 │
├─────┼────────────────┼──────────┼───────┤
│1 │現(xiàn) 金 │ │ │
├─────┼────────────────┼──────────┼───────┤
│2 │銀行存款 │ │ │
│ ├────────────────┼──────────┼───────┤
│ │ 其中:基本賬戶 │ │ │
│ ├────────────────┼──────────┼───────┤
│ │ 一般存款賬戶 │ │ │
│ ├────────────────┼──────────┼───────┤
│ │ 基本建設賬戶 │ │ │
│ ├────────────────┼──────────┼───────┤
│ │ 專項存款賬戶 │ │ │
│ ├────────────────┼──────────┼───────┤
│ │ 工會賬戶 │ │ │
│ ├────────────────┼──────────┼───────┤
│ │ 臨時賬戶 │ │ │
│ ├────────────────┼──────────┼───────┤
│ │ 其他賬戶 │ │ │
├─────┼────────────────┼──────────┼───────┤
│3 │銀行存單存折 │ │ │
├─────┼────────────────┼──────────┼───────┤
│4 │有價證券 │ │ │
├─────┼────────────────┼──────────┼───────┤
││總 計(1+2+3+4) │ │ │
└──────────────────────┴──────────┴───────┘
說明:1、本表填列數(shù)字為截止2006年10月31日單位賬面實際余額。
2、各單位將截止2006年10月31日的資產(chǎn)負債表及暫存(暫付)款(行政單位)、應付(預收)款項明細表(事業(yè)單位)附后。
明細表一: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銀行賬戶明細情況表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蓋章): 金額:元
┌──┬───┬────┬────┬────┬─────┬───────┬───┬───┐
│序號│開戶單│賬戶性質│帳戶名稱│ 賬號 │ 開戶行 │截止10月31日余│ 資金 │ 備注 │
│ │ 位 │ │ │ │ │ 額 │ 性質 │ │
備注:本表包括各單位持有的所有以單位、內(nèi)部處(科)室、所屬單位或個人名義存儲的定活期存款存單
單位負責人(簽字): 財務負責人(簽字): 經(jīng)辦人(簽字):
明細表二(略)
明細表三:市本級行政事業(yè)單位有價證券情況登記表
年 月 日
單位名稱(蓋章):
┌───┬─────┬────┬─────┬────┬────┬────┬────┬─────┐
│ 債券 │ 序號 │ 名稱 │ 金額 │購入日期│ 年利率 │兌付日期│資金性質│ 備注 │
│
│ │ │ 合計 │ │ - │ - │ - │ │ │
├───┼─────┼────┼─────┼────┼────┼────┼────┼─────┤
│股票和│ 序號 │ 名稱 │ 金額 │購入單價│購入數(shù)量│購入日期│資金性質│ 備注 │
│投資基├─────┼────┼─────┼────┼────┼────┼────┼─────┤
│ 金 │ 1 │ │ │ 合計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