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4〕238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安徽鏡瀚律師事務所、安徽百師律師事務所、安徽百商律師事務所、安徽大友昱達律師事務所: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負責人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蔡如堂變更為李霞;
安徽鏡瀚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李雪華變更為汪偉;
安徽百師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顏禮新變更為王曉鳳;
安徽百商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張偉東變更為趙愛國;
安徽大友昱達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黃薈薈變更為王蘇敏。
安徽省司法廳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