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2〕229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北京中倫文德(合肥)律師事務所、安徽興隆律師事務所、安徽雷城律師事務所: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變更負責人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北京中倫文德(合肥)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方登發(fā)變更為江亮;
安徽興隆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王賢德變更為郭華春;
安徽雷城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張武成變更為徐文。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