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2〕63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福達律師事務所、安徽景旺律師事務所、安徽英騰律師事務所: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負責人變更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福達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黃延福變更為張言達;
安徽景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葉齊變更為余鯤;
安徽英騰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余志祥變更為于貫軍。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