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20〕第318號
張亞潔等19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7人)
張亞潔 安徽事茂律師事務所
王家濟 安徽人杰律師事務所
王銳 安徽人杰律師事務所
陳士建 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程露露 安徽元貞律師事務所
李劍橋 安徽福達律師事務所
湯震 安徽端維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1人)
蔣從從 安徽序力律師事務所
三、阜陽市(4人)
陳大彩 安徽慧民律師事務所
仇學志 安徽皖北律師事務所
王偉 安徽風采律師事務所
柳兆國 安徽張懷華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3人)
吳中 安徽大鳴律師事務所
陳學 安徽大鳴律師事務所
劉瑜瑾 安徽萬廷鵬律師事務所
五、馬鞍山市(2人)
趙寶 安徽凈源律師事務所
吳越坤 安徽夏商周律師事務所
六、蕪湖市(1人)
朱紹斌 安徽金鴻律師事務所
七、宣城市(1人)
余璐 安徽擎義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