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20〕第170號
孫婉瑩等13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請你們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本決定書和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信函)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領取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3人)
孫婉瑩 由安徽協(xié)利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徽正律師事務所
楊敏 由安徽協(xié)利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徽正律師事務所
郭學平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皖大律師事務所
二、淮北市(1人)
顧澈 由安徽勝方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律誠律師事務所
三、亳州市(1人)
張瓊 由安徽趙長利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滳博律師事務所
四、宿州市(1人)
蔣興文 由安徽杜文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知秋(靈璧)律師事務所
五、滁州市(1人)
耿延磊 由安徽尋求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會峰律師事務所
六、蕪湖市(4人)
謝超 由安徽長城律師事務所轉入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
童靜 由上海必和(蕪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金亞太(蕪湖)律師事務所
徐胡龍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寶睿律師事務所
胡雪芬 由安徽緯綸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寶睿律師事務所
七、池州市(1人)
郭夢川 由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天貴律師事務所
八、安慶市(1人)
陳海明 由安徽雷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雷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