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
(2007)一中民初字第4647號
原告易某1訴被告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盈九州公司)網絡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07年4月3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原告易某1訴稱:我是《二奶無罪》一文的作者,被告天盈九州公司未經我許可,擅自將我作品用于其所經營的鳳凰網上,且不為我署名,不付任何稿酬,并行不適當?shù)膭h節(jié)歪曲,給我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為此起訴請求被告立即停止其使用行為,為我在鳳凰網上公開致歉,并賠償我經濟損失50000元。
被告天盈九州公司承認原告所訴的使用行為,也認可原告《二奶無罪》一文的作者身份,但辯稱,雖然其刪節(jié)了文章,但未歪曲文章,得知原告主張后,我公司立即停止了使用行為,且有誠意與原告協(xié)商解決爭議,只因原告索要賠額過高,協(xié)商未果。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自本調解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易某1《二奶無罪》一文。
二、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當日給付易某1經濟補償金25000元。
三、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自2007年5月17日起至2007年5月31日止,在鳳凰網時尚頻道首頁刊登“鳳凰網向易某1致歉”的鏈接,鏈接到獨立的致歉聲明網頁。
四、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525元,由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負擔。
五、雙方對協(xié)議金額承擔保密義務。
六、本協(xié)議自2007年5月15日簽字之日起生效。
上述協(xié)議,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確認。
審 判 長 任 進
代理審判員 邢 軍
人民陪審員 崔勇哲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書 記 員 袁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