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5〕62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張立林等10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 合肥市
張立林 安徽鼎昭律師事務所
萬安澈 安徽禾森律師事務所
范輝 安徽皖大律師事務所
芮樂 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郝鋮鍵 北京康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程嘯 上海歐瑞騰(合肥)律師事務所
姚偉星 北京海潤天睿(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淮南市
李志兵 安徽昌淮律師事務所
三、六安市
盛盼盼 安徽楚淮律師事務所
四、宣城市
黃德怡 安徽眾遠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