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5〕47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劉員等16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 合肥市
劉員 安徽可為律師事務所
鄒劍 安徽華皖律師事務所
蔣方圓 安徽品涵律師事務所
汪子清 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鄭林 安徽遠致律師事務所
趙海錕 北京兩高(合肥)律師事務所
朱郁婷 北京觀韜(合肥)律師事務所
周瑞娟 北京康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吳勝 北京隆安(合肥)律師事務所
葉子 北京海潤天睿(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晨璐 北京天馳君泰(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亳州市
鄧揚龍 安徽谷水律師事務所
三、宿州市
白芳瑞 安徽集卓律師事務所
四、蚌埠市
楊大全 安徽治邦律師事務所
五、阜陽市
陳俠 安徽慧民律師事務所
六、淮南市
唐小璐 安徽昌淮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