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guān)司法部
發(fā)文日期1993年05月22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93]司公函053號
施行日期1993年05月22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司法部關(guān)于修改部分民事公證書格式及公證書譯文、貼照片等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司法廳(局)公證管理處:
《公證書格式(試行)》實行以來,各地及有關(guān)部門提出了一些意見。將急需修改的部分民事公證書格式和一些不夠明確的問題通知如下:
一、 關(guān)于修改未婚和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格式問題
1、將第三十四式未婚公證書格式(之一至之七)證詞中第一句話“根據(jù)××省××市戶籍管理機關(guān)檔案記載或××單位證明”等字樣刪去,直接寫“茲證明×××······”。例如,之一式應改為:“茲證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現(xiàn)住××省××市××街××號)至××××年×月×日(單位出具證明或公證處查證的時間)未曾登記結(jié)婚?!?/p>
2、將第四十式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格式(之一至之四)證詞中第一句話“根據(jù)××省××市戶籍管理機關(guān)檔案記載(或××單位公務人員檔案記載)”等字樣刪去,直接寫“茲證明×××······”。例如,之一式應改為:“茲證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現(xiàn)住××××)至××××年×月×日離境(或去香港、澳門)之日,在中國(或內(nèi)地)居住期間未曾受過刑事處分。”
3、第四十式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格式(之二)證詞中,在括號中的當事人出生日期后面加上現(xiàn)住址,改為:茲證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現(xiàn)在××省××市××街××號)至××××年×月×日,在中國居住期間未曾受過刑事處分?!?/p>
二、 關(guān)于修改出生、死亡、親屬關(guān)系公證書格式問題
1、將第二十二式出生公證書格式(之一、之二)證詞中括號內(nèi)“××單位公務人員檔案記載”刪去。今后凡依據(jù)人事檔案出具出生公證書的,不再寫上辦證依據(jù)。
2、將第二十三式死亡公證書格式證詞中括號同“××單位公務人員檔案記載”刪去。今后依據(jù)人事檔案出具死亡證明的,不再寫上辦證依據(jù)。
3、將第三十九式親屬關(guān)系公證書格式(之二至之五)中“根據(jù)××單位公務人員檔案記載”字樣刪去。
三、 關(guān)于公證書附譯文的問題
發(fā)往域外使用的公證書一般均需附譯文(日本、香港等地除外)。譯文排在公證書證詞之后。對于證明有法律意義文書的,應將所證明文件的譯文排在公證書證詞之后,再將公證書譯文排在所證明文件的譯文之后。對于還需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的,其排列順序為:
(1)所證明文件(如聲明書、委托書)中文本(或復印件);
(2)公證書;
(3)所證明文件的譯文;
(4)公證書譯文;
(5)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書;
(6)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書譯文。
對于僅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的,應將所證明文件的中文本排在第1頁,其譯文排在第2頁,公證書排在第3頁,公證書譯文排在第4頁。
四、 關(guān)于公證書貼照片的問題
1、凡發(fā)往域外使用的經(jīng)歷、學歷(實體公證)、結(jié)婚公證書,以及發(fā)往美國使用的出生公證書,均需在公證書左下方貼當事人本人二寸免冠照片,并加蓋公證處鋼印。結(jié)婚公證書貼夫妻二人單身或合影照片均可。
2、對于文書使用國或當事人要求貼照片的,應在公證書中加貼本人照片。例如泰國要求對出生和未婚公證書加貼當事人照片。
3、對于用于繼承等的結(jié)婚公證書,如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提供不了死亡者照片的,則不必在公證上貼照片。對于需辦理認證的,公證處在送認證時應加以說明。
以上請速通知所屬辦理涉外公證的公證處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