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院轉來已作出處理決定的申訴如何處理
時間:2021-04-26 來源:檢察日報
咨詢類別:控告申訴檢察
咨詢內容:A曾向我院提出立案監(jiān)督,我院已作出答復。A又向上級檢察機關提出同樣的立案監(jiān)督申請,上級檢察機關將A的申請轉至我院,我院應當如何處理較為恰當?(咨詢人:安徽省蚌埠市龍子湖區(qū)檢察院?唐晨)
個人意見(理由和依據(jù)):應當告知A不再受理。因為A曾向我院提出立案監(jiān)督,且我院已作出答復?,F(xiàn)A又向上級檢察機關提出同樣的立案監(jiān)督申請,我院只需向上級檢察機關說明清楚該情況即可。
解答專家張紅萍:新修改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第五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zhí)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或者當事人認為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對公安機關立案或者不立案的監(jiān)督是同級、一次性的監(jiān)督。A曾向你院提出立案監(jiān)督,且你院已作出答復,A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申請檢察機關監(jiān)督案件,同級檢察機關已辦結并答復,該案件在檢察機關也就算辦結了。A不服向上一級檢察機關提交材料,上一級檢察機關因不需辦理,將材料轉下一級檢察機關處理并無不當。建議下一級檢察院收到上級檢察院轉辦材料后,核實確已辦結并答復,且原處理并無不當?shù)模允盏讲牧虾笥谄呷諆扔韶撠熆馗嫔暝V檢察的部門給A程序性結果回復。回復內容為,已辦結并答復,不符合受理條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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