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友:主觀惡性不深是否可以從寬處理?
蘇義飛律師:對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觀惡性不深、人身危險性較小、有悔改表現(xiàn)、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從寬處理。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
16、對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觀惡性不深、人身危險性較小、有悔改表現(xiàn)、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從寬處理。對于其中具備條件的,應當依法適用緩刑或者管制、單處罰金等非監(jiān)禁刑。同時配合做好社區(qū)矯正,加強教育、感化、幫教、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