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義飛律師為方便離婚案件當事人起訴離婚,特整理一份離婚案件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據列表:
1.身份證、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
2.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家庭暴力、分居等);
3.子女情況的證明材料;
4.(有夫妻共同財產、債權債務的)請?zhí)峁┘彝ヘ敭a清單及債權、債務的證明材料,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5.雙方經濟收入的證明材料;
6.住房情況的證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為由要求撫育子女的)提供醫(yī)院的證明材料;
一、協議離婚流程:
1?.準備夫妻雙方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必要文件。如果跨省通辦,還需要居住證。?
2.夫妻雙方需親自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離婚申請,并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民政局會進行初步審查,確認符合條件后會發(fā)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
3.自申請日起30天內為冷靜期,任何一方可以在此期間內撤回申請。如果30天內沒有任何一方撤回申請,則進入下一步。
4.冷靜期結束后,雙方需在31至60天內再次前往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如果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5.離婚協議書必須明確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并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協議書需一式三份,雙方簽字確認。?
二、起訴離婚流程:
1.起草3份離婚起訴狀;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次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