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可〔2025〕132號
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周美璋等12人:
你們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34號)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
周美璋 安徽原聲律師事務所
王從遠 安徽皖大律師事務所
方輝輝 安徽國運律師事務所
趙子龍 安徽黃金律師事務所
楊雪芬 安徽悟遠律師事務所
陳忠義 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
二、宿州市
孟子琪 安徽金臻律師事務所
三、阜陽市
陳楠臻 安徽誠格律師事務所
李金超 安徽瀛展律師事務所
四、六安市
倪紅妹 安徽龍鼎律師事務所
五、馬鞍山市
聞 雯 北京盈科(馬鞍山)律師事務所
六、蕪湖市
梁亞平 安徽兄弟律師事務所
趙婕 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童靜 安徽金亞太(蕪湖)律師事務所
七、銅陵市
魯文雯 安徽銅鼎律師事務所
八、安慶市
吳皖 安徽百草園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