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核安全局
發(fā)文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核安發(fā)〔2024〕145號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中廣核惠州第二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呈報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二期工程質量保證大綱(建造階段報審版)的函》(廣核惠二函〔2024〕1號)、《關于審批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二期工程質量保證大綱(建造階段)的請示》(廣核惠二〔2024〕5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了技術審評,認為你公司《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二期工程質量保證大綱(建造階段)》(0版)是可以接受的,現(xiàn)予批準。
你公司應嚴格遵守我局批準的質量保證大綱,確保太平嶺核電項目3、4號機組的建造質量。
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