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1978年10月26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發(fā)〔1978〕227號
施行日期1978年10月26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各省、市、自治區(qū)革命委員會,國家計委、輕工業(yè)部、商業(yè)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出版局:
國務院同意國家物價總局《關于提高部分紙張出廠價格的請示報告》,現轉發(fā)給你們研究辦理。
為了促進紙張生產的發(fā)展,調整部分紙張的出廠價格,是必要的。調價的時間,從今年十二月一日起執(zhí)行,具體價格由有關部門通知下達。
紙張出廠價格提高后,小學生作業(yè)本、學生課本和各種書籍、雜志的價格都不作變動,以利于廣大群眾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出版部門由于紙張?zhí)醿r而增加的支出,由財政部門給予補貼。書寫紙、有光紙銷售價格對市場影響不大,可以適當提高。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要向群眾充分作好宣傳解釋工作,說明當前紙張緊張狀況,教育廣大工作人員愛惜紙張、節(jié)約紙張,堅決杜絕一切浪費紙張的現象。
國務院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關于提高部分紙張出廠價格的請示報告
國務院:
隨著生產建設和文教事業(yè)的蓬勃發(fā)展,各方面對紙張的需要大大增加,供不應求的矛盾十分尖銳。增加紙張的生產和供應,已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目前紙張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品種之間增產的幅度不平衡,以草類為原料的文化用紙增加不多;二是一九六六年不適當地降低了紙張價格,加上這幾年造紙原料價格上漲,企業(yè)管理不善,紙廠的虧損面很大。發(fā)展紙張生產,扭轉企業(yè)虧損,關鍵在于進一步開展工業(yè)學大慶運動,大抓企業(yè)整頓,建立造紙原料基地,提高企業(yè)的管理水平。除此以外,適當提高幾種紙張的出廠價格,使紙廠在正常生產、合理經營的條件下,能夠獲得一定利潤,也是需要的。
一年來,我們同有關部門,對紙張價格進行了調查研究,在六月間召開的全國物價會議上,進一步征求了各地同志的意見。大家一致認為,凸版紙、書寫紙、有光紙、黃板紙、箱板紙五種紙張的出廠價格,需作適當調整。具體意見是:
凸版紙(52克2號):由現行出廠價格每噸一千一百一十元調整為一千三百五十元,提高二百四十元;
書寫紙(60克3號):由現行出廠價格每噸一千二百元調整為一千四百元,提高二百元;
有光紙(30克2號):由現行出廠價格每噸一千二百五十元調整為一千三百五十元,提高一百元;
黃板紙(10號):由現行出廠價格每噸四百元調整為五百五十元,提高一百五十元;
箱板紙(10號):由現行出廠價格每噸五百元調整為六百三十元,提高一百三十元。
上述五種紙張的調價,擬從今年十二月一日起執(zhí)行。
紙張出廠價格提高后,對有關產品價格的安排意見是:
商業(yè)部門供應市場的書寫紙、有光紙,大部分是工廠、機關、團體公用的,對市場影響較小。這些紙張的銷售價,可以相應提高。
小學生作業(yè)本和學生課本提價,要增加人民的負擔,對普及教育不利,在政治上影響較大,擬不作變動。目前廣大職工群眾正在積極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各種書籍和雜志提價,影響較大,也擬不作變動。
板紙價格調整后,紙箱(盒)廠仍有一定利潤的,紙箱(盒)的出廠價格可以不動。凡是紙箱(盒)價格調整的,用紙箱(盒)包裝的產品價格都不作變動。
出版部門由于紙張?zhí)醿r而增加的成本支出,建議由國家財政部門給予貼補。具體貼補辦法,由國家出版局與財政部、教育部共同商定。
以上報告,業(yè)經國家計委領導同意,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qū)和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國家物價總局
一九七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