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司法部
發(fā)文日期1993年03月16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93]司公函022號
施行日期1993年03月16日
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
廣東省司法廳:
你廳1993年3月13日粵司公〔1993〕15號《關于國外商品房在國內出售可否辦理公證的請示》函悉。經研究認為,只要國內代理商能夠提交所代理的廣東休斯敦投資有限公司在美國擁有所要銷售的“帝景園”住宅的產權證明,以及委托銷售的委托書(均應在美國辦理公證、認證),公證處在審查購房合同后,可證明代理商與買房人在購房合同上的簽字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