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1998年02月25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法發(fā)〔1998〕2號
施行日期1998年02月25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1998年2月25日 法發(fā)[1998]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
中共中央、國務院于去年年底召開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并下發(fā)《關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的通知》(中發(fā)[1997]19號文件,以下簡稱《通知》)?,F就人民法院貫徹執(zhí)行《通知》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提高防范金融風險的認識。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我國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各級法院審判人員,特別是領導同志要認真領會《通知》精神,充分認識到金融風險突發(fā)性強、波及面廣、危害極大的特點;充分認識到金融業(yè)一旦爆發(fā)重大問題,將危及經濟、社會甚至政治穩(wěn)定,影響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嚴重性;充分認識到維護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對于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yè),順利實現黨的十五大確定的跨世紀宏偉目標的重要意義。要樹立全局觀念,全面發(fā)揮各項審判職能作用,嚴格按照《通知》要求,依法審理好金融犯罪和金融糾紛案件,與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共同擔負起維護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責任。
二、 堅決依法打擊金融領域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對于發(fā)生在金融領域的詐騙、搶劫、盜竊、貪污、受賄、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等各種犯罪活動要依法從嚴懲處。各級人民法院要集中力量抓緊審理金融領域中的犯罪案件,選擇典型案件公開審理和宣判,以形成對金融違法犯罪的強大威懾。
三、 依法審理好金融領域中發(fā)生的糾紛案件。 對于這方面案件較多,而且有條件的法院,可以組成專門合議庭,以提高執(zhí)法水平,保證辦案質量,加快案件的審理。當前要特別注意審理好因非法設立金融機構進行非法金融活動、因非法集資活動、因清理農村合作基金會而發(fā)生糾紛的案件,以及發(fā)生在金融領域中的存單糾紛、國債回購糾紛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
四、 組織學習金融法律法規(guī),加強調查研究和請示報告工作。 涉及金融領域的金融犯罪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往往案情復雜,且政策性強,隨著金融改革和整頓金融秩序工作的深入,將會出現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各級人民法院要重視普及金融知識,學習金融法律法規(guī)。審判人員尤其是審理金融犯罪和金融糾紛案件的審判人員,要結合《通知》精神,認真學習 票據法、 保險法、 商業(yè)銀行法等金融法律和 刑法、 公司法、 擔保法、 會計法的相關內容,以正確適用法律,加大金融司法力度,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以保證國家金融法律和政策的貫徹。同時要注意調查研究,總結經驗,隨時掌握工作動態(tài),遇有涉及金融穩(wěn)定的重大問題要與上級法院和當地黨政領導機關及時溝通,加強請示匯報,確?!锻ㄖ啡媛鋵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