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發(fā)文日期2020年01月29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0年01月29日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相關訴訟當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證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活動、訴訟服務工作有序開展,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來訪事項告知如下:
一、 來訪人員應當佩戴口罩;
二、 來訪人員應當配合作體溫檢測,體溫超過37.3℃的,應當先行就診;
三、 來訪人員應當如實陳述身體健康狀況和疫情有關接觸史,并填寫《疫情防控期間來訪人員登記表》;
四、 來訪人員在必要的情況下,應當配合消毒清潔;
五、 來訪人員應當遵照法庭指引,乘指定電梯并在指定通道通行。
特此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2020年1月29日